事业编制占用行政岗位,获得副高级职称,该怎么聘用?

事业编制占用行政岗位,获得副高级职称,该怎么聘用?

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这也就意味着,事业单位管理岗的人员,如果个人从事了专业技术岗位的研究工作,可以同时聘任在管理岗和专技岗两个岗位上,实现“双肩挑”,两条腿走路,更加快捷、便捷。

事业编制占用行政岗位,获得副高级职称,该怎么聘用?

事实上,在一些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里,“双肩挑”的情况相对还是比较普遍的。双肩挑其实就是既负责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担任一定的管理职务,同时个人又从事和单位某一方面专业相关的技术工作。按照规定,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以专业技术岗为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也就意味着,一个事业单位在单位规格不降低的情况下,如果专业技术岗位增多,管理岗和专技岗人员势必会有交叉,也就注定了一部分人要“双肩挑”。事实上也确是如此,为了提高专技岗聘任率,很多事业单位都会降低部分管理岗比例,用来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事业编制占用行政岗位,获得副高级职称,该怎么聘用?

人社部门对此也是比较清楚的,一般在岗位设置上不会作过多干预,通常会留有一定余地。双肩挑的目的有一部分自然是为了领取职称工资。因为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工资采取“就高不就低”,比如老张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的管理七级(正科),同时也聘任在专技六级岗位(副高),很明显副高工资要远远高于正科工资,因此老张每月工资按照就高(副高职称)工资发放。而管理岗七级(正科),仅仅是作为单位的管理中层,可以享受到单位的开会、管理、阅文、指挥等部分行政权力。

事业编制占用行政岗位,获得副高级职称,该怎么聘用?

笔者所在机关下属的正处级和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就有很多取得副高职称,甚至正高职称且已被单位聘任的,同时也是单位的中层正职(管理七级正科)。当然,因为多数人只是为了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又想享受一些权力在握得实惠,所以多数人仅仅是下达了管理岗职务的任命,仅此而已,并没有落实聘任管理岗的手续。因此,这种情况仍然是以专技岗位为主,聘用副高职称即可。

事业编制占用行政岗位,获得副高级职称,该怎么聘用?

另外,从事行政管理岗的工作,并不影响个人从事专业技术领域的研究工作,包括一些行政事务很明显的岗位。比如一些事业的办公室主任,财务科长,财务科长是可以走会计高级职称的,办公室主任也是可以通过在单位专业技术方面取得职称,从而获得聘任。笔者所在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中,副处级以上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全部都聘任在中级以上职称,并不影响个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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