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2月20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申报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的报送,逾期不予受理。二、申报评审对象范围在广州市范围内从事生态环境工程、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生态环境监测等专业工作的,且符合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在职在岗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及外籍归国人才)。三、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