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可聘任为主管药师,9省市发布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9年3月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
目前江苏、安徽、四川、福建、黑龙江、上海、重庆、海南等地区陆续颁布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执业药师可以对应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职称。下面是各省发文情况。
一、江苏
2019年3月28日,江苏省发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明确表示:执业药师=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
二、安徽
三、海南
对于取得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四、四川
五、福建
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六、黑龙江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七、上海
2017年03月31日,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其中,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为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
八、重庆
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以及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九、海南
执业药师报名资格提至大专
2019年3月1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通知,印发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考试办法》”)。《制度规定》包含总则、考试、注册、职责、监督管理、附则六章,共计35条。《考试办法》共计11条,对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单位、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免试条件、考试周期、考试纪律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1.执业药师报名资格提高,将最低学历要求从中专调整为大专,并适当提高相关专业考生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的工作年限。
2.将考试周期由两年调整为四年,要求“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符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1999〕34号)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各省人力资源社保厅、
药圈网、药店经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