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发展研究院是福建省商务厅直属的财政核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开展自贸区(港)、对外开放与流通体制改革以及商务领域前沿课题研究以及承担商务系统信息化和厅机关政务信息服务工作。因事业发展需要,拟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3名,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四)报考者(包括境内外)提供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性质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政治面貌 |
性别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商务研究岗 |
专业技术岗位 |
3 |
经济贸易类 |
研究生学历 |
博士学位 |
不限 |
不限 |
海外(境外)高校毕业或从海外(境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
无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商务厅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以下材料以“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mysrszp@126.com)。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商务发展研究院招聘具有博士学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件(见附件,需本人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证件彩照);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
(4)学历、学位及学籍的网络查询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及学校或学科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的证明材料;
(5)如有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提供扫描件;
(6)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签订合同前提交。
应聘者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3.资格审核
邮件发送后,请应聘者主动在1-2日内与我院联系(电话0591-87824408),以确认材料是否被成功接收。我院将组织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五、面试、考察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情况,择优确认考察对象后,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面试、考察等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商务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
2、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或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人才身份及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118号福建省商务厅3号楼3层福建省商务发展研究院
联系电话:0591-87824408
电子邮箱:mysrszp@126.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商务厅与福建省商务发展研究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商务厅机关纪委与省商务发展研究院党支部纪检委员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福建省商务厅机关纪委:0591-87753731
福建省商务发展研究院:0591-87824728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福建省商务发展研究院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