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血液中心位于长宁区虹桥路1191号,是一所集血液采集、制备、供应、科研及教学于一体的采供血服务机构。承担着为全市190余家医疗单位提供临床用血和保障安全用血的重任。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应届毕业生诚聘10名采血护士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
 
  (一)采血护士岗位
 
  1、招聘职数:10 名。
 
  2、职位说明:
 
  负责血液采集、无偿献血宣传招募与咨询等工作,为献血者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
 
  3、任职条件:
 
  2024届高校毕业生或者有工作经验者均可。具有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年龄 45周岁及以下。
 
  二、 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有意向上述岗位人员请通过上海卫生人才招聘网https://zp.shwshr.com,搜索上海市血液中心职位进行简历投递。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28日 。
 
  (二)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简历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会在报名截止日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收到笔试通知。笔试通知将以邮件、短信、或简历投递平台发送信息。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应届毕业生除外)。
 
  (三)笔试
 
  上海市血液中心将根据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涉及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将不再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计算总测评分,按照总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定拟录用人员。
 
  (五)身体检查
 
  组织拟录用人员至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录用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血液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按现行规定办理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手续。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62959500
 
  监督电话:62094227
 
  注:谢绝来访。
 
  上海市血液中心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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