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有资格开二类疫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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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主要的区别就是一类疫苗是免费的,而二类疫苗是自费的,有很多的都在考虑是不是觉得二类疫苗可有可无,而且还要花钱去打,感觉很不划算。但是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我觉得对于小孩子来说,疫苗只要在自己经济范围内,就可以接种的,所以我觉得很有必要给孩子去接种二类疫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就是二类疫苗可以预防好多种疾病。比如说水痘疫苗,大家都知道小孩子得了水痘不仅会影响到他们的自身的免疫能力,而且治疗不及时的话是很容易留下疤痕的,对于还在的外观的影响真的是很大的,虽然说接种疫苗并不能百分之百的预防,说绝对就不会得了,但是至少能起到很大的作用的,而且还能缓解小孩子的痛苦,我想作为孩子的爸爸,肯定是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生病,并且很痛苦吧,所以我觉得很有必要去打二类的疫苗。
第二个方面就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觉得每个家庭是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给孩子打疫苗的,虽然是自费的,但是它分国产的和进口的,价格相对来说都是能接受的,而且二类的疫苗现在说实话有的都要快并入到一类疫苗当中了,足以见得二类疫苗的地位,比如说小孩子的四联和五联疫苗是很好的预防流感啊等等这种疾病,所以说很有必要的。
我相信随着国家的不断的进步以及每个家庭对于优质生活和健康的追求,二类疫苗总有一天也会成为小孩子必打的疫苗的。所以说作为家长来说,有经济能力的话,最好是能给孩子接种,为了小孩子的健康着想,这是很有必要的。
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第二十一条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二)具有经过县级人民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三)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第二十二条
接种单位应当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接受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第二十三条
接种单位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对不能提供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接种单位不得接收或者购进,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人民药品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并向县级人民卫生主管部门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扩展资料
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第二十四条
接种单位接种疫苗,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
第二十五条
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并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并依照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记录疫苗的品种、生产企业、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内容。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第二十六条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预防接种证的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