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混乱,保安服务态度差,停车收费贵

因孩子生病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2023年10月27日早七点开车到医院后,将车停入医院指定停车场,医院儿科医技楼西侧停车场,由于早上时间,停车场内停放车辆较少,没有注意到保安在管理,在07:20多分的时候从病房楼出来去开车,发现停车场的出口已被其他车辆堵死,跟保安沟通,管理保安不问,让自行联系不按规定停车车主。后在停车场继续等候,并多人次联系不按规定停车车主,后车主将车挪开,从第一人联系车主到车主将车开离车辆通行过道,耗时将近半个小时。预料到在停车场停车时间已超过40分钟,可能产生停车费用,告知停车场管理保安,停车场管理保安让找门口收费处保安。

当驾车离开第一人民医院门口收费处时,显示需要交费5元,给车辆出口收费保安说明原因,是因为停车场保安人员管理不到位超时造成交费,并说明停车费用该交费交费,需要他们反馈领导加强内部管理时,门岗收费处保安说他们只是一个收费人员让去问停车场保安,保安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最后影响上班时间不说,还多交5元管理费,体验较差。

事后查了下医院停车收费标准,查到《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市市直医疗机构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对医院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却发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商丘市中医院收费标准竟然不一样,同样是停车时长超过40分钟至一小时(含一小时)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按5元/辆收费,商丘市中医院按3元/辆收费;停车全天(24小时)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收费15元,而商丘市中医院收费10元。

由此可以看出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混乱,医院物业只收费没有管理,出了事没有人负责,作者并非在意多少钱的停车费问题,而是通过此事件,暴露出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混乱,保安服务态度差,心中只有收费,无视住院患者的服务和体验,甚至是店大欺客。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商丘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11至2022年连续12年跻身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医院竞争力·地级城市医院100强”排行榜。近年来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河南省群众满意医院、河南省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平安医院、河南省创新医院、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商丘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商丘市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100多项荣誉称号。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商丘最大的三甲医院,从医疗医德、从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从医院的管理和服务在商丘医疗行业树起标杆和榜样,对得起获得的多项荣誉称号,对得起商丘近千万老百姓的认可。在国家目前医疗行业反腐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显然没有意识到作为看病救人、救死扶伤的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的区域行业巨头该有社会责任和水平,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请第一人民医院领导看到后,加强医院物业和保安管理,履行医院的社会责任,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态度。

下附:《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市市直医疗机构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市市直医疗机构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直各医疗机构:

为规范医院停车管理,优化停车资源配置,营造良好的医养环境,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豫发改收费〔2016〕166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36号)文件规定,按照我委成本监审结论,经发改委价格审议委员会研究,对我市市直医疗机构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停车时长40分钟内(含40分钟)免费。

(二)停车时长超过40分钟至一小时(含一小时)按5元/辆收费。

(三)停车时长在一小时以上,每超出一小时,在前一小时收费基础上累计加收1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

(四)全天(24小时)最高收费15元。

(五)夜间收费10元/每次。

二、商丘市中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停车时长40分钟内(含40分钟)免费。

(二)停车时长超过40分钟至一小时(含一小时)按3元/辆收费。

(三)停车时长在一小时以上,每超出一小时,在前一小时收费基础上加收1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

(四)全天(24小时)最高收费10元。

(五)夜间收费5元/每次。

三、白天时段为07:00-22:00,夜晚时段为22:00(不含)-次日07:00(不含)。凡每天昼夜24小时存放按白天加夜晚标准全天计收费;凡白天存车,夜晚取车或跨越夜晚时间段取车不足12小时的,按夜晚收费标准计收,超过12小时的,按全天收费;凡夜晚存车,次日白天取车不足12小时的,按夜晚标准收费,超过12小时的,按全天收费。

四、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救灾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五、新能源汽车存放服务收费减半收取。

六、鼓励医疗机构对住院病人和当日就诊患者的机动车停车存放服务收费,实行减、免政策。

七、市直其他医疗机构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参照市中医院标准,报我委备案后执行。

八、市直各医疗机构应在收费场所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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