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雇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司法雇员,共4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专业知识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进取心和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优先);
 
5.要求浙江户籍;
 
6.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2周岁(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8.身体健康。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9月20日9时至9月26日17时。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后将报名材料扫描拍照打包,邮件主题注明“司法雇员招录报名+姓名”发送至hangtiebaoming@163.com。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各项字段请真实、完整填写(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
 
(5)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资格审核:杭州互联网法院于2024年9月29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情况将通过邮件反馈。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拟由第三方出题并组织笔试考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
 
(3)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4)笔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本院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由本院政治部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将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微信公众号、杭州政兴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事业人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3.体检结束后,本院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的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4.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形,则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1.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杭州市人才网、杭州互联网法院微信公众号、杭州政兴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实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经考试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之外,按得分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一年内本单位司法雇员若出现减员情况,经体检、考察合格,可根据本次招录司法雇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并直接予以录用。
 
3.被录用人员与杭州政兴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4.联系方式:0571-85000627、0571-860623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监督电话:0571-8500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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