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救援力量,提升全县专职消防队伍的救援处置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20人,与编制消防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兰州市户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2.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备战工作需要;有较强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
 
  3.限男性,年满18-3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态端正,身高168厘米及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公民应征入伍体检标准。
 
  5.同等条件下,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消防救援指战员遗属、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退役军人或取得机械维修、车辆装备维修技能等各类岗位资格从业证书及持有B照以上驾驶证等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3.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培训中或专职消防员招聘培训中被退回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家属涉嫌“黑恶势力”被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立案调查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榆中县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上交蓝底2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5日至9月20日
 
  报名地点:榆中县消防救援大队5楼会议室
 
  (二)资格审核。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材料。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9月21日下午(14:30--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县消防救援大队5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岗位所需公共基础知识。试卷委托第三方命题机构进行命题,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开考比例,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招聘名额。笔试成绩通过“榆中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面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照岗位计划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
 
  (六)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心理测试,主要测应试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七)体检。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政治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察条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致使岗位计划落空的,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榆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一)专职消防员工资发放标准比照《实施细则》执行。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含3个月集训和3个月随岗见习),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4500元/月(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
 
  (二)食宿、服装、被装等享受与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同等待遇。
 
  (三)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应服从组织安排。入职集中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无故不得请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三)报名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榆中县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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