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目前人力资源配置情况及2024年用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8人,其中:临床医师15人,护理25人,药学5人,康复治疗1人,营养科2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如下: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
 
临床医师岗位为35周岁以下(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其他岗位为3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结业的在培人员,现役军人;
 
5.各类招聘中被禁考、取消录用或招聘资格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为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5号楼5楼人力资源部(大理市下关泰安路36号)。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通过资格考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各1份。
 
(二)报名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9月14日8:00至9月17日18:00
 
3.准考证发放时间
 
2024年9月19日8:00至18:00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
 
(四)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到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地点和考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相应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综合评定
 
1.确定面试人员。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未达到2:1的,按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环节及时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3.面试组织。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岗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四)公示
 
医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我院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律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报名、考核、录用资格。
 
(三)此次招聘工作由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通过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招聘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其他招聘相关事宜可电话咨询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电话:0872-212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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