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许昌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五、报名
 
  1、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人才(项目)线上对接洽谈会许昌专区,根据招聘岗位投递个人简历。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4日。
 
  2、大会现场报名
 
  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郑州主会场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9月7日9:00-9月8日12:00。
 
  提交材料:报考者本人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携带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每个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相关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邮箱报名
 
  报考者本人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许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身份证,每个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扫描件至xcszcyz2024@163.com。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六、面试
 
  本次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面试资格确认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每个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许昌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答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岗位数相等时,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七、体检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xcswjw.xuch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74—6066296
 
  监督电话:0374—6066298、0374—6066237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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