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我区乡村振兴工作,根据《转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阳人社发〔2020〕150号)文件精神,经申报审核,认定乡村公益性岗位5个。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招聘人数
本通知所称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由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岗位补贴的公益性岗位。本次计划招聘人数5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岗位所在村户籍、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或者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9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岗位工作地点所在村委会。
(三)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或脱贫人口证明(脱贫人口提供)、江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五、政策咨询电话
江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662-3100276、3103858
阳江市江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