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管协管员(非编制人员)、1名社会化管理人员(非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城管协管人员1名(非编制人员)、社会化管理人员1名(非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城管协管人员是二类编外人员,工资待遇为4200元/月。社会化管理人员是三类编外人员,工资待遇为36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聘用单位不提供住宿。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的应用。
(六)对于城管协管人员应聘人员,须持有C1驾照。
(七)报考年龄为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302室。
4.报名要求:报考者通过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片2张、C1驾照证书(限报考城管协管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带以上证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以上证件需备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由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分析应变、语言表达、适应职位的业务素质及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作为体检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生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四)体检
考生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向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反映。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批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在1个月内,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终止聘用关系。
(八)递补
因应聘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相关要求和规定,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导致影响参加报名和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9-3959129。
附件:
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