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吴忠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等单位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相关方案的批复》(吴人社发〔2021〕61号)精神,为稳步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条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8名,其中: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1名,党群工作部1名,规划建设局1名,经济合作局2名,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2名,科技人才局1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有志于从事园区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香港、澳门及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工作经验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验);
8.符合《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按照国家、区市有关规定,尚未满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9.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1.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12.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3.现役军人;
14.与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有关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00至2024年9月13日18:00。
3.报名地点: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413办公室。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上述材料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自行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提交填写完整的《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电子版打印,附件2)。应聘报名表要如实、详尽填写,注明应聘岗位,粘贴照片。
(2)应聘人员网上报名邮箱为nxld2011@163.com。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对应的电子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网上报名初审情况通过报名邮箱予以回复,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3)《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载方式:登录“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下载。专业类别参考《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
(4)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符合岗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5)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化或电话不畅通造成延误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5.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期进行,重点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核对。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反馈缺少的内容,经提醒补充后仍不全的不予通过;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报名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对报名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二)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资历量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80%+资历量化得分*20%)×50%+面试成绩×50%计算(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笔试
笔试人选为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笔试分值100分,时限为12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行业及业务知识、政治素养、管理知识与技能等。笔试设置开考比例为(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3:1,达不到3:1笔试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登录“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四)资历量化
资历量化分值100分,分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级、工作经历3部分,每个单项取最高值,详见《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资历量化得分审核表》(附件3)。资历量化人选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要求,对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级、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进行量化评分,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按照3:1的面试开考比例(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占用此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依据笔试和资历量化综合成绩(笔试和资历量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80%+资历量化得分*2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后,在面试前进行复审,拟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包括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下载)、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清单或劳动合同),详见《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4)。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和资历量化综合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面试
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招聘岗位未达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占用此比例),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及业务知识、管理知识与胜任岗位要求的相关能力水平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七)体检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笔试和资历量化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
(八)体检
1.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若体检不合格,则取消考察资格,考察人员名额由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4.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考察具体时间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通知考察人选。
(九)考察
考察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开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变化,及时联系告知招聘单位,因考察人选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后果自负。
(十)岗位递补及不予递补的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根据笔试和资历量化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不予递补情形。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由园区管委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日常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计发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六、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53-2693418(办公室)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953-2691266(园区纪工委)
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以上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