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度莆田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此次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总分各为100分,均设置60分合格线(加分前原始分数须达合格线)。笔试综合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满分为100分。符合政策加分的,在笔试综合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综合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二、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
 
  1. 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综合成绩(含加分)排列;
 
  2. 若笔试综合成绩(含加分)又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列;
 
  3. 若笔试综合成绩(含加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三、其他事项以原公告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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