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大足区委组织部决定面向重庆市辖区组织开展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指标和职位

  本次共遴选公务员38名,具体职位详见《大足区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市区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2.全市区县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工作人员。

  3全市市级机关和中央在渝机关设在区县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规定。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及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和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证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2024年9月23日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公开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或第二学位证书的,可持辅修、第二学历证书或第二学位证书报考。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表中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可直接报名。若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名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须由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向大足区委组织部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国(境)外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后,与职位要求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至28日期间提交报名申请,将《大足区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word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件上传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dzq2024gklx@163.com)。邮件以“报考单位+职位+姓名”命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应仔细对照遴选职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为jpg格式。

  2.查询审核结果。大足区委组织部根据报名人员上传材料,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情况通过报名邮箱反馈。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4年9月29日18∶00前进行修改,等待重新审核。

  3.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人员,于2024年10月17日9:00至18:00期间,登录报名邮箱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要求统一使用A4纸打印,确保照片、文字清晰。

  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环节,考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均可相应递减遴选指标或降低比例,不能形成差额的职位,均取消遴选指标。报考被取消遴选指标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3∶1。

  2.科目及分值。笔试由大足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3.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后,由大足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在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下同)公招公选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是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等情况。

  (二)现场资格审查

  1.人选确定。根据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办法递补,递补轮次由大足区委组织部确定。

  2.时间及地点。现场资格审查由大足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7∶30,地点为大足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大足区棠香街道北环二路东段1号党政办公中心三楼312室)。

  3.所需资料。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持《大足区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4,须由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笔试准考证、《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告知,合格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面试

  1.面试比例。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一般为3∶1,低于2∶1(不含2∶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2.时间及地点。面试由大足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3.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当日在面试点现场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察对象名单,并在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同步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以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一)考察

  1.人选确定。考察实行差额考察,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一定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

  2.考察内容。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3.考察方法。大足区委组织部和遴选单位选派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注意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

  (二)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按照考察结果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人员名单在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遴选人员转任后须在大足区内最低服务满五年。

  本公告由大足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43769567

  监督电话:023-4376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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