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市级党群系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选聘的数量
 
  本次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45名,市级党群系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
 
  二、公开遴选、选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公务员
 
  1.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本市所辖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登记)备案、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榆林市所辖县(市、区)级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的公务员符合上述范围和有关规定的也可报名。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
 
  (6)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7)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选聘范围
 
  (1)本市所辖县(市、区)级及以下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七级职员及以下工作人员。
 
  (2)本市所辖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登记)备案的公务员,报考选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参照公开遴选的要求,选聘后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选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8)选聘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现任职务职级等,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资格证书、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报名开始前一日。公开遴选报名条件中的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2.职位专业名称和类别划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若所学专业(如专业硕士专业、境外高校专业、新设专业等)未列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的,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资格审查单位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
 
  3.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
 
  三、公开遴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下载公告附件《2024年榆林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市级党群系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在网上报名前办结组织推荐手续。报名时间为9月10日8:00-9月12日18:00。
 
  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l.gov.cn/)或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点击“2024年榆林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市级党群系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题所设链接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选报职位。
 
  (3)报考者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4)报考者上传《报名推荐表》扫描件。
 
  (5)提交审核。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期间实时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10日8:00-9月13日18:00。
 
  3.报名确认。报名时段内,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者可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报考职位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报考者将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4.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未达规定比例的职位缩减或取消遴选(选聘)计划,对急需紧缺专业的公开遴选(选聘)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对选报职位取消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改报只组织实施一次。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10月18日9:00-10月18日23:00,报考者在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专题链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
 
  2.笔试科目。笔试设一科,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在榆林设置考点,考点地址及有关注意事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者自行前往考点考场应试。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预计10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者可登录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专题链接查看本人笔试成绩。
 
  5.对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复审及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计划数的5倍,其他职位按计划数的3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10月下旬,在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
 
  2.资格复审。
 
  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资格复审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报名推荐表》原件(留存)
 
  ③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招录、招聘文件(复印件须签字加盖公章,留存)
 
  ④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须签字加盖公章,留存)
 
  ⑤历年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须签字加盖公章,留存)
 
  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
 
  ⑦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由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职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该职位计划数的3倍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3.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简称“测试”,下同)的职位,在资格复审后组织实施测试。测试有关安排由遴选(选聘)部门通知有关报考者,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按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笔试成绩×40%+测试成绩×30%所得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市委组织部于面试前在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面试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全程摄像录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2(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40%+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3日内,市委组织部在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六)考察与体检
 
  1.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职位计划人数+1”。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人数多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少于等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有1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
 
  面试合格分数线A为:“本考场(在同一场次,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考生的平均面试成绩”。
 
  面试合格分数线B为:“本考场(在同一场次,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大于考察人数的职位中,进入考察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3日内,市委组织部在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考察对象。
 
  2.考察
 
  遴选(选聘)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选聘)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遴选(选聘)部门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仔细研究并充分考量,从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的人员。
 
  3.体检
 
  遴选(选聘)部门根据职位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以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由遴选(选聘)机关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委组织部在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对拟遴选任用、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试用期。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选聘)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拟任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拟任职、聘用人员的职务(职级)由遴选(选聘)部门根据遴选(选聘)人员的职务(职级)和公告对应的职位确定。
 
  四、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将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负责解释。
 
  2.职位设置、资格审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遴选(选聘)部门负责解释。
 
  3.对报考者向同一职位提交3次报名信息,经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次选报该职位。
 
  4.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资格复审、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组织部门和遴选(选聘)部门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选聘)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2—3590165
 
 
 
  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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