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对象:我县2023年下半年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

二、领取时间: 12月18日—31日(工作日期间)。

三、领取地点:利辛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利辛县城关镇港口路866号)。联系方式:0558-8800222。

四、领取方式:本人持身份证领取。申请人若因故确实不能到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领人需携带委托书及两人身份证件领取。申请邮寄的请注意查收。

原标题:关于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ixin.gov.cn/News/show/628702.html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