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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翻身的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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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的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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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发布 -【东营人事考试报名入口】https://www.shrsks.org/ask 09月21日讯:

似乎不可以,专科的话要求是有两年工作经验的2007年东营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简章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2007-3-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部署,我市市、县(区)、乡(镇)党政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公务员,同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四)报考市级机关的,需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区)和乡(镇)级机关的,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六)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七)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法院、检察院、地税、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公安系统的招考简章另发。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2005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含2005年),身体健康。二、招考人数和职位全市各级机关共招考录用142人(不含公安系统),其中党政机关106人(市直7人,东营区18人,河口区14人,广饶县36人,垦利县12人,利津县19人),法院系统10人(市法院5人,县区法院5人),检察院系统12人(市检察院4人,县区检察院8人),省垂直管理系统14人(地税系统6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5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3人)。具体招考部门、招考职位详见附件。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今年我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07年3月21日—3月25日。查询时间:2007年3月22日—3月27日。报名网址: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具体办法是: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容量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工作在最后一次填交报考信息24小时后进行。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2、资格初审。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07年3月22日—3月27日登录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7年4月1日—4月6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报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不实行网上缴费的情况:1、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3月25-27日到东营市军转培训中心(东三路176号)南楼103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2、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3月25-27日到东营市军转培训中心(东三路176号)南楼103房间办理现场确认、缴费手续。在进行现场确认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应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四、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市各级机关的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笔试时间为2007年4月8日。上午 8∶30-11∶00 申论下午 2∶30- 4∶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上网公示。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二)面试面试时间为5月15日-17日。上午 8∶00-12∶00下午 2∶00- 6∶0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倍的比例,确定面向社会招考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上网公示。面试的其他事宜,另行通知。(三)选调生考试市直、县区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各县区组织部根据考选的条件要求,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结合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报名。报名时,按市直、县区直填写《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不填报具体的用人部门。报名人员3月23日-25日到市军转培训中心(东三路176号)南楼103房间办理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手续。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单独命题,重点测试选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人选另行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五、体检和考核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经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该职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一)体检全市公务员考录(选)的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事部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执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录用机关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一方负担。(二)考核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从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等方面,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六、录用审批经体检、考核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市、县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七、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八、其他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政策咨询电话:(东营市委组织部)8381726(东营市人事局)8225487(东营区人事局)3883281(河口区人事局)6441147(广饶县人事局)2881377(垦利县人事局)5682275(利津县人事局)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8326611(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事局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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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號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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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为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二)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含东营生源及原东营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户籍不限,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三)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9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同时向招聘部门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发至招聘部门报名电子邮箱,邮件名称:应聘介绍信﹢姓名﹢岗位序号﹢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向招聘部门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6月9日为截止日期。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市生源、东营市户籍或在东营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东营市入伍退役2年内(退役时间以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1、个人报名为方便应聘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9:00—6月12日16:00查询时间:2014年6月9日11:00—6月13日16:00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历专业证明原件照片(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限上传一张,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为保护应聘人员个人隐私,报名时不通过网络采集个人电话等信息。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2、单位初审初审时间:2014年6月9日11:00—6月13日16:00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各招聘单位要妥善保存考生信息,确保信息安全。3、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4年6月9日11:00—6月14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4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6月26日9:00—6月28日14:3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东营市政府大楼1212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各招聘部门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或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三、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卫生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其他类四大类。各类均考两科,每科满分100分。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其他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及其他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基础知识)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卫生类及中小学教师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分别按40%和60%计入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卫生类、中小学教师类及其他类招聘岗位专业笔试内容详见附件。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下午 14:30—16:30 专业基础知识或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二)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工作由市招聘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测评、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结束后,除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试总成绩外,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四、考察体检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由市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五、公示聘用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拟聘用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按要求取得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否则不予聘用。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七、其他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本简章由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委组织部)招聘部门单位电话:详见附件《岗位计划一览表》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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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2020东营市东营区事业单位招聘85人公告职位表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规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上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现将2020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东营户籍、东营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退役(以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后,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具有东营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0年2月21日前核发)的残疾人,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的,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二、招聘岗位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三、报名、初审和缴费(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2月21日9:00—2月24日16:00查询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报名方式:1.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报名;2.手机端: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报名,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应聘人员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指定网站或“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2月24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2月26日16:00前将相应证明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报考岗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东营区政府网站(/art/2020/2/12/)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办理改报等事宜(改报范围仅限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四)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一)笔试笔试只考一科,采取与省里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东营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根据省统一安排,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举行,将提前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二)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并按规定程序通过东营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情景模拟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五、考察和体检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在东营区政府网站公示。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六、公示和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其中:对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聘用合同一旦签订,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七、其他事项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报名、缴费、初审、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查询等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通过东营区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东营区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简章由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附件:附件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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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愛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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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东营市的公务员啊!东营业部是很好找工作,具体看你找什么样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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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雨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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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0年2月21日9:00—2月24日16:00查询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缴费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根据省统一安排,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举行,将提前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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