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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呐花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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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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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发布 -【人事考试清廉监督人社局】https://www.shrsks.org/ask 09月21日讯: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忻州市规划编制中心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12名)、忻州市编制规划中心(4名)均为全额事业单位,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的名额、岗位、资格条件等见《忻州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二、 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12月6日至1981年12月6日期间出生)。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7、根据晋人社厅〔2016〕21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征集地为忻州市(县、区)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2014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截止日期。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报考人员在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0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忻州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24:00。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后1个工作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5: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5:1,如拟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考试。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但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前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电话通知。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12月 12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4、准考证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12月 21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6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1、笔试内容和方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2、面试内容及时间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评或专业知识测评。面试时间10分钟。3、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后发放)。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五、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六、体检和考核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检和考核如出现空缺名额不递补。七、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关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是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八、监督检查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咨询电话: 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忻州市规划勘测局监督电话: 忻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忻州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特别提醒:请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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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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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单独一个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就是这个单位监督。如果是整个区或市事业单位统一考试监督部门应该是区或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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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清目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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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公开招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的通知,此次招聘人数人16人,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供各位考生参考使用。更多考试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一、四川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和驻在高校情况

2018年,经四川省委同意,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向28所省属本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高校纪委合署办公。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部分国家监察职责,接受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使用驻在高校事业编制,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享受驻在高校同类同级人员薪酬待遇。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高校有11所,基本情况可到各高校官网查阅。

1.四川农业大学();

2.成都理工大学();

3.西南石油大学();

4.西华师范大学();

5.西南医科大学();

6.四川轻化工大学();

7.内江师范学院();

8.乐山师范学院();

9.四川民族学院();

10.成都师范学院();

11.四川旅游学院()。

二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 “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人员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9:00至2022年10月14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仅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将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四川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和“廉洁四川”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系统自动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上述11所高校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所有报考者的资格审查结果于10月15日24:00前反馈完毕)。

5.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下载并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22年10月16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在本公告规定时限缴纳笔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会同四川省教育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于2022年10月18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和“廉洁四川”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已缴纳的费用,由报名系统通过网络平台退还到原支付账号。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10月25日9:00至2022年10月28日18: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下同)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下同)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参考书目,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暂定于2022年10月2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2年11月7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和“廉洁四川”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0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笔试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于受理查分后1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4.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

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参加招考的,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0月29日9:00-18∶00将以下材料交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组织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大庆路68号,联系电话:),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会同四川省教育厅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若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笔试参考且取得面试资格的实际人数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2年11月11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廉洁四川”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网上通知的规定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系统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学位为准。不符者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若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5)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对有纪检监察、巡察、政法、财务、审计等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需由从事上述岗位工作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主要考核报考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廉洁四川”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六、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取得体检资格人员同时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并严格保密。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外的其他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会同上述11所高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廉洁四川”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四川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后均被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公示无异议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后均被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上述11所高校通知本人提供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四川省教育厅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同意流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各高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将汇总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各高校报送的人员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确认。

通过四川省教育厅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各高校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各高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考核、公示、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审核确认不合格或放弃办理聘用手续及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廉洁四川”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以及11所高校均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62555225

监督电话:/62555189

附件: 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委    四川省教育厅

2022年9月27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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