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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比帅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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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了夏末蓝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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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发布 -【南充市人社局人事考试】https://www.shrsks.org/ask 09月20日讯:

南充人事考试网隶属南充市人才考评中心, 主要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招聘、选拔各类人才的社会化考试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人才素质测评服务。南充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为南充人事局所属的事业单位。 该基地的主要 职责是:承担各类人事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考试信息的发布,考试教材的发行,考试成绩的统计、汇总和分析,考试成绩的公布查询,拓展社会化考试;开展对各类人员知识水平、能力、个性、发展趋势、潜力及业绩考核进行科学评价,开发人才评价系统;举办社会化培训;建立考评信息档案库,管理和维护全省人事考试测评网络系统。南充人才市场是南充市人事局直办市场,新落的南充人才市场位于西山风景区脚下,面积达6000平方米,招聘大厅面积近1000平方米,市场设固定展位68个,辟有高级人才洽谈室4个,拥有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和展位显示条屏等先进设备,储存有各类人才信息六万余条。市场贯彻执行政府的人事人才政策,以搞活人才流动,促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为己任,为单位选材、个人择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南充人事考试网是南充人才市场的官方网站,网站及时发布人事信息和招聘求职信息,为南充人才市场开辟了新的宣传窗口,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了一个宽阔的平台。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30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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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你温暖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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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4名,其中: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教育教学管理高级职员1名; 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管理高级职员1名; 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高级职员1名; 南充市顺庆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招商引资管理高级职员1名。 各招聘职位职责详见。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南充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和体检、公示、审批、办理聘任手续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8:00至9月15日24:0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20年南充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聘任机关指定电子邮箱。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3﹒报名电子邮箱地址: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二)资格审查 聘任机关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名申请后72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职位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发送至应聘者提交报名材料的电子邮箱,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注意查收。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位匹配程度。考试测评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测评总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测试占50%,专业知识测试占50%。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聘任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聘任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所聘任职位要求的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面试。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聘任环节。 2﹒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聘任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任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聘任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任的处理。 因考察和体检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 根据考试测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任人员名单经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聘任手续。 (六)办理聘任手续 聘任机关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解除聘任合同情形,违约责任等条款。 四、聘期管理 (一)聘期 按照聘任制公务员有关规定,职位聘期均为3年,试用期均为3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人事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存。试用不合格人员由聘任机关解除聘任合同。 (二)考核 根据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依据聘任合同,全面考核聘任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其完成聘任合同确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聘期考核在聘任合同期满时进行,主要考核聘任制公务员在聘任合同期限内的总体履职情况,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聘期考核结果报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备案,作为聘任合同期满后是否续聘或转为委任制公务员的重要依据。 (三)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依法接受监督。组织招聘时,南充市纪委监委和南充市顺庆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处理。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南充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南充市顺庆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应聘者在招聘期间要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并密切注意相关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 (二)本次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的职位调整情况、考试测评的时间和地点、考试测评成绩、考察与体检结果、拟聘任人员名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等将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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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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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一、招考对象及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 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 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6. 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9.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 现役军人。8. 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9.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职位及名额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共22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南充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初审工作由南充市公安局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 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了解招录职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考试资格的,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取报考资格的,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应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南充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人社局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1.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 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 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次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驾驶证等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1. 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地点在南充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驾驶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3. 笔试加分(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职位的,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我市其他职位的,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1月29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送交至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72号南充市公安局607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4. 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二)心理素质测试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资格审查南充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2023年1月13日前(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公布。考生按资格审查公告要求,应携带《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1份、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1.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 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四)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有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五)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体检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二)考察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会同南充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县(市、区)公安局的职位,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县(市、区)公安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三)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四)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符合条件的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须向用人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服务年限,凡不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七、纪律与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市纪检监察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将加强对考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招录机关、考录工作人员、报考者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和考录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817-12380。八、注意事项1. 招考过程中需考生知晓的信息和调整、补充、提示等有关事项,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2.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3. 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规定,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4.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5.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政策咨询电话:(南充市公安局),(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九、本公告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负责解释。附件: 南充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南充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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