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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子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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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发布 -【人事考试网辽宁招录警察】https://www.shrsks.org/ask 09月22日讯: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30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同)查询。

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者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

(二)报名

本次招录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

2.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3. 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

4.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2023年2月2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

5. 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市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1.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实行分级考试,对市级以上机关和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分别命制试题。报考各级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2. 笔试成绩计算: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月25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

2月26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

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

(二)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审查(复审),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体能测评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增加相关能力测试的,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环节组织,相关政策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三)面试的组织

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录用。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一)体检

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六、公示

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

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

附件:2023年度辽宁省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信息表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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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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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2023年辽宁省公安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的考生,除符合《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

报考省公安厅及其直属机构的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

报考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的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公安法医职位的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

二、增加公安专业科目测试

除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考试外,还增加公安专业科目测试,公安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资格审查(复审)与体能测评

面试前,由省公安厅组织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与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与体能测评均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对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查(复审)

资格审查(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组织实施,对考生报考的基本条件、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行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始终。考生须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因考生基本情况与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由考生本人负责。

1、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二寸免冠照片2张(与准考证一致),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有二维码,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于资格审查前2日内打印)。

2、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考生已就业且未办理离职手续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情况说明(样式附后)。

3、报考职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中共党员情况说明(加盖所属支部以上党组织公章,样式附后)。

4、报考面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高考生源地情况说明(样式附后)。

5、报考面向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其中,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相关材料由团省委出具;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相关材料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6、报考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的,需提供复员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复转安置部门出具的参军退伍情况说明(样式附后),以及退伍证、户口本、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以上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按照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体能测评

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1、测试项目和标准:

2、测试方法:

(1)10米×4往返跑

测试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2)纵跳摸高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注意事项: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厘米;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3)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测评1次。

四、体检

面试后,考生按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报考公安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凡不符合报考人民警察身体条件的,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必须进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条件:

(一)单侧*眼视力低于不合格。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狱医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不合格。

(二)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四)文身,不合格。

(五)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六)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七)嗅觉迟钝,不合格。

(八)乙肝病原携带者,公安特警职位,不合格。

以上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察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考察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一)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 裂、宗教极端、邪教、黑 社 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三)组织、参加反 对 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的;

(四)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 对 中国共产党、反 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的;

(五)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的;

(六)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曾因结伙斗殴、盗窃、、哄抢、抢夺、敲诈勒 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八)受过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被机关按规定取消录用的;被机关或者国有企业辞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

(九)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十)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一)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 行、示 威等活动的;

(十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或者弄虚作假,误导、欺领导或者公众的;

(十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十四)贪 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十五)组织、参加、支持色 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六)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十七)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配偶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没有配偶,子女全部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上述人员属于香港、澳门居民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十八)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

(十九)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二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十一)其他不符合担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条件的。

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一)因故意杀 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 污贿 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三)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 裂、宗教极端、邪教、黑 社 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体能测评以现场测评结果为准,不另行复测。

(二)考生录用后,全省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入警训练,训练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资格。

(三)凡经考试录用到公安系统的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咨询电话:

报考辽宁省公安厅职位咨询电话:

报考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职位咨询电话:

报考辽宁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职位咨询电话:

报考各市公安局职位咨询电话: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1、单位同意报考情况说明(样表)

2、中共党员情况说明(样表)

3、高考生源地情况说明(样表)

4、参军退伍情况说明(样表)

5、工作经历情况说明(样表)

原文标题:2023年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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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人事考试网查询入口

    2023年重庆监理工程师报名入口是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需要登录网站,从首页左侧好到网上报名按钮,之后进入到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然后按照上面的要求来填写信息即可。 2023年重庆监理工程师报名入口为 中国人事考试网 ,大家可以点击以下图片进行网上报名。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

    ECHO 处于关闭状态。 2人参与回答 2024-09-22
  • 京山人事考试中心

    海淀区莲花小区3号楼一层办公大厅,莲花桥往西200米路南即到~!

    百世荒唐 4人参与回答 2024-09-22
  • 广西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在桂林市叠彩路,忘记是多少号了,反正就是在八路军办事处旁边

    这谎狠扯 3人参与回答 2024-09-22
  • 上海市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

    中级经济师考试的官网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中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中专、职高或技校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

    烟圈 3人参与回答 2024-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