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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发布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shrsks.org/ask 09月21日讯:

2020河南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三个环节。其中,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环节,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两个环节,报考省直机关(单位)的,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考省辖市及以下职位的,通过相关省辖市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进行。具体要求为:1.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报考者于2020年6月18日9:00至6月22日17:00前,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报考者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如有疑问,请登录相应公务员招录专用网站查询或拨打相应咨询电话咨询。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6月22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面试确认之后考试录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报考资格的,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2.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根据本人选报的职位,于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前,登录相应考录工作专用网站,按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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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何求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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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入口地址: 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18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考生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省辖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四、报名办法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7日9﹕00至5月4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民政部门负责。 1.网上在线核查 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8日9:00至5月5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 初、中级考试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779号)的规定,参加客观题目考试: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目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 高级考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88号)精神,“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每科收费69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4: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八、资格证书办理 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职业资格证书(证明)。纸质证书(证明)下发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事宜。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要加强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一、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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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酱味奶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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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省公务员招录公告暂未发布,格燃教育预计2020年河南省公务员将于2月底3月初公布,3月中上旬报名,4月18日考试。考生可以参考2019年河南省公务员招录公告进行备考。考生也可登录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第一时间关注公告发布信息。2020年河南省公务员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2月底、3月初报名时间:2020年3月中上旬笔试时间:2020年4月18日、4月19日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公安基础知识成绩发布时间:2020年6月中下旬面试时间:2020年7月初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2020年河南省公务员报名方式预计将于2019年保持一致,2019年河南省公务员招录公告中显示:报考人员于2019年 3月11日9:00至 3月 15日17:3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将在河南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考生需点击公务员考试,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2020年河南省公务员笔试时间预计4月18日,祝大家在2020年河南公务员考试中成功上岸,更多2020年河南公务员考试信息请持续关注河南格燃教育(hngr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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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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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2014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报考者于2014年8月18日8:00至8月22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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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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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来回答你的问题2020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有两个,一个是河南省人事考试网,一个是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入这两个网站就可以报名。但是,目前河南省并没有发布考试公告,因此,进入网站也是看不到报名入口的,也可能是跟目前的这个病情有关!建议你不要着急,趁这段时间在家好好复习,反正这段时间也是要求尽量在家,学校也会延迟开学,所以,正是复习的好时机!一般来说,公务员考试报名之后,大概有一个月多一点的时间都要考试了,因此那个时候时间还是相当紧迫的,如果指望报名之后才着手复习,恐怕到时候很难达到期望的效果!好了,在家好好复习吧,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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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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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17年为例:发布信息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为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通过以上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及与本次考试录用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通过本地、本单位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录工作各环节的相关信息,相关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电话(点击查看:2017河南公务员考试政策咨询电话)。四、报名和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和基本要求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与查询审核结果阶段的工作,全省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在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阶段,报考省直机关(单位)的,在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考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位的,在各地专用网站进行;报考省属监狱系统和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的,在所在的省辖市专用网站进行。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 11月3日9:00至 11月7日17:3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2.资格初审。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7:30为资格初审时间,资格审查工作分别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负责,按照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进行。招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负责解释。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4日17:3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1月14日17:3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4.报名确认。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5日17:30前,首先登录对应网站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自备使用本人姓名的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5.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7日14:30,登录报名确认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以及省属监狱系统和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的有关考务工作1.报考省辖市市直机关(单位)和所辖县(市、区)直机关(单位)、乡镇机关的考务工作和完成时间,按照相应节点的考务工作和完成时间进行,并在本市确定的专用网站(见附件3)公布。2.报考省属监狱系统和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的,随所在的省辖市报名确认。3.报考省直管县(市)直机关(单位)和所辖乡镇机关的,随原所属的省辖市报名确认。(三)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四)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其他地处偏远、条件艰苦、贫困人口较多的乡镇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也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或取消的拟录用职位情况,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汇总审核后予以公布。对拟录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和省直机关(单位)通知其于2017年11月30日17:30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由报考人员填写《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附件4),到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或省直机关(单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拟重新选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职位。(五)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省直机关(单位)职位的,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17年 11月22日9:00至11月23日17:3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报考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职位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的时间和办法,由各地确定。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六)报名期间,关于报名资格审查及其他有关事宜,请拨打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七)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对考试录用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惩处。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一)笔试1.笔试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2.笔试考点分别设在省直和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报考省属监狱和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的,笔试考点设在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辖市。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18年2月中旬前公布笔试成绩。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可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二)面试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职位特点,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同意,也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其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照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试人员。面试确认时,应试人员应如实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等原件,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含目前在读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和工作经历等情况,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招考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从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应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面试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记录备查。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发布递补公告,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确认的,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可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三)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招录机关(单位)具体负责。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8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六、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均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二)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还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三)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统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能测评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具体实施。(四)体检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五)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进行。(六)面试结束后至拟录用公示前出现的职位空缺,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结合实际明确是否递补和递补次数等意见,并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备案。递补人选须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应试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七、公示和录用(一)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二)公示期满后,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三)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等规定执行。新录用的公务员在机关(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拟录用人员须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机关(单位)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和权责关系等。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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