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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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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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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发布 -【成都人事考试网近期考试】https://www.shrsks.org/ask 09月21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范围(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招考范围:面向全国。二、报考条件(一)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员。2.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 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5.现役军人。6.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7.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8.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招录职位及名额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118名,具体职位、录用名额及要求详见《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四、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截止时间为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报考者应在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报考费用。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 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 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5202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按照要求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经审核确认后在1至2个工作日内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考务费用。(三)职位调整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一般应达到1:5方可开考,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1:3(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有关情况将于2022年11月10日在报名网站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的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五、考试科目及分值计算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一)笔试1. 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管理、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星期六、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3. 笔试加分项目(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市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材料),送交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3号楼7楼703办公室;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和职位排名。(二)心理素质测试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合格制,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三)专业技能测试特警职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标准、成绩计算及要求于2022年11月21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四)面试资格审查成都市公安局负责在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或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及后续工作安排,于2023年1月5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1. 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的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报名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3. 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4.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5. 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6. 报考特警职位的,需提供曾在特种作战部队服役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退役士兵、退役士官身份证明材料。7. 报考警务技术三、六职位(网络安全管理)的,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证书或证明材料:a、参加市级以上政府、学校及社会组织的网络安全技能大赛、CTF比赛、“护网行动”并获得名次;b、获得省级及以上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技能证书;c、提交具有CVE、CNVD编号的漏洞;d、参与市级及以上相关重大网络信息安全项目。8.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五)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的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证件)、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月13日至1月15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六)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六、体检及考察(一)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公开招警达到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有关安排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体检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及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进入下一步程序。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二)考察成都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成都市公安局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七、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八、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二)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三)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成都市公安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九、纪律与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考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招录机关、考务工作人员、报考者有违反上述规定和招录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28)12380。招考工作咨询电话:。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十、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十一、其他事项1.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2.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3.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以及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事项,将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4.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附件: 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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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公告【6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09:00—6月4日17: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2家事业单位(成都市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中心、成都市青少年宫)人才队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2家事业单位拟面向四川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设在我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1.成都市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中心为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青年志愿者行动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引导青少年有序参与志愿服务和社区治理,培育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加强青年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承担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工作任务,加强大型赛会骨干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公益组织的业务交流等工作,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宣传工作,指导管理市青志协、市青基会;负责联络培育、管理引导青年兴趣小组、社团等青年社群,开展青年社交工作研究等。 2.成都市青少年宫为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形成多校区工作格局;承担青少年思想道德、文化艺术、科技创新、体育运动、劳动技能、公益实践等校内外教育培训;承担青少年团、队教育活动,开展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展演展示和竞技比赛等项目。其他情况可登陆成都市青少年宫网站()查看。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符合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四川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设在我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尚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新聘用(录用)试用期内的人员(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不在此次选调范围内。拟聘岗位为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2家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及以下岗位。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群众公认度高; 2.符合《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所列的应聘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原单位组织审核同意报名应聘; 7.符合选调岗位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在新聘用(录用)试用期的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6.按照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聘用后的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0.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选调的。 (三)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人数 见附件1: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2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通过选调的应聘人员具体聘用岗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报考的选调岗位类别确定,岗位等级按照岗位聘用有关规定和单位空岗情况确定。 基层工作经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等相关规定认定(详见附件2)。 四、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面试、综合成绩公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报到等程序推进。 (一)发布公告 2021年5月20日通过成都共青团()、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成都人事考试网)()等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本次公开选调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站:请在电脑上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此次网上报名不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只审核照片,请应聘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委和选调用人单位负责的资格审查(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根据报考岗位主动告知选调用人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选调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成都市青少年宫,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成都市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中心,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5月31日09:00—6月4日17:00; 网上缴费:2021年5月31日09:00—6月5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1年6月23日—6月25日; 笔试时间:暂定6月26日。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于6月中下旬在成都市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3.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人员审核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选调报名,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委和选调单位负责的资格审查核对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1年7月1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三)笔试、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布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选调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5。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我委研究可适当放宽比例,但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选调名额。选调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1年6月15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公布。笔试前已缴费但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笔试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50%)。公共科目笔试设置分类。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C类为教育教学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选调岗位笔试科目分类、大纲分别详见《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3)。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成绩公布 2021年7月13日后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公布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及下一环节相关事项,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环节。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5,经我委研究可放宽比例,但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名额。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3.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 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的考生按照《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所需主要材料清单》(附件4)在后续相关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所列相应岗位需准备的材料(注意:《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须参照附件6格式出具)到相应岗位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并签订考生书,请考生主动密切关注后续相关公告。 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规定时间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或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不合格、未能按时提供查审材料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最多递补1次。递补后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合格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经我委研究可适当放宽比例,但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选调名额。递补情况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进行公布。 4.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同一岗位的选调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5的,经我委研究,可调减相应比例,但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选调名额。无法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拟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合格分数线为岗位所属用人单位其他选调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岗位调减情况或取消情况面试后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公布。 5.综合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我委在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依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序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排序靠前。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再相同,且符合进入体检环节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均合格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后由我委根据考生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在岗位所属选调单位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对初次体检结论置疑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由我委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等额依次递补,最多递补1次。递补参照综合成绩公布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排序。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再相同,且符合进入体检环节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均合格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后由我委根据考生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递补情况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公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委和岗位所属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由主考机关组成考察组,采取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如有违规、违纪或涉及资格条件的反映,经查实后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委和岗位所属用人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选调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选调工作。选调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成都市青少年宫,,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成都市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中心,,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监督举报:共青团成都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办公室),。 六、特别提示 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报考者因参加选调在各环节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成都市委、成都市青少年宫和成都市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中心无关,特此提醒。 注:本公告内容解释权在共青团成都市委。 1.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说明 3.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 4.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所需主要材料清单 5.现场资格审查明细表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共青团成都市委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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