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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勉强的有点心疼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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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朝暮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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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发布 -【河源市人事考试官方网】https://www.shrsks.org/ask 09月21日讯:

根据往年情况,2013年广东公务员考试预计于4月左右启动,现阶段广大考生可进行2013年广东公务员考试行测、申论教材提早复习,届时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将会在第一时间发布2013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报名入口为方便及时查看考生可添加收藏本站并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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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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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事网官网入口: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资格考试报名证明材料过多、排队时间过长等问题,推动形成标准统一、规则公开、自负其责、信用监管的资格考试管理模式,推动实现资格考试报名流程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人社工作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进行积极探索。 二、试点时间、范围 试点时间为6月至11月。试点范围为下半年由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附件)。 三、工作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试点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二)告知承诺内容 告知的主要内容:报考人员按规定应履行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条件、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三)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审核监督流程。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 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 4.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任务分工 (一)5月底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部考试中心对资格考试网报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报考须知。各地根据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和报考须知。 (二)6月中旬,启动试点。各地要在服务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公布办事指南,并配合部考试中心做好政策解读等相关宣传和答疑释惑工作。 (三)6月至11月,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有序开展试点,在试点过程中,如遇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部考试中心。 (四)11月中旬,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各地要在11月15日前对本地区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建立的制度和规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进行总结,并报送部考试中心。部考试中心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修订、完善报考指南,加强人事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精神、政策要义,掌握基本的工作原则方法,确保完成试点工作,取得工作实效。 (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试点工作不涉及原有资格考试职责分工调整。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当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相互配合支持,按照原有分工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落实审核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应试人员看得见、用得上、得便利的各项措施。积极探索试点工作容错机制,对尽职尽责工作人员免责,对失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积极探索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有效管控风险。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这项新举措,了解有关要求和程序。要保证咨询渠道畅通,及时做好答疑释惑工作。要加强舆情工作,营造有利于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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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袅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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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360浏览器,我这边看基本没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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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槿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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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3〕91号),现就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试题题型 5月24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客观题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5月25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主、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部分地市设分考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执行。 本次考试分为考全科(即报考级别为“考3科”)、免考部分科目(即报考级别为“考2科”或“考1科”)和相应专业考试(即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3个类别。 (一)考3科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详见附件4)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考2科或考1科) 1.考2科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考1科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增考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4年12月31日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号)执行。 四、报考方式 (一)报名流程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 2014年2月24日 9:00- 3月11日 17:00。 网上报名系统有两个报名通道:1.报考“二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2.报考“二级建造师增考专业”(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二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1.填报信息。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网站,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后填写报考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属地市报名点。 2. 上传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KB-20KB,占满图片框)。 3. 报名表打印。应试人员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 2014年2月24日 9:00- 3月12日 17:00。 5. 报名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成绩公布后,全科通过人员将报名表交所属考试机构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于 2014年5月19日 9:00- 5月23日 17: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1号文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按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六、成绩公布 成绩一般在考试三个月后公布,应试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七、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请留意我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核由我局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核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3。八、证书领取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各市应试人员证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九、有关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正确选择“考3科”、“考2科”(即免试1个科目),“考1科”(即免试2个科目)级别。如报错考试级别,考试成绩将无法滚动管理。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应试人员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3.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4.应试人员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查询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内容的相关链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4.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5. 《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号)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4年2月21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1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国籍地区 照 片 (大一寸) 身份证号码 所学专业 学 历 学 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名称 专业职务 项目经理资质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专业 报考级别 是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 上一年档案号 通 过 科 目 2014年报考科目 工 作 简 历 起 止 年 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 致。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 位 审 核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请在以下□内打“√”): □ 报考级别为“考3科”条件; □ 报考级别为“考2科”条件; □ 报考级别为“考1科”条件。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 时间 2014年5月24、25日 资格证书编号 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 ( 盖 章 ) 注: 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2-2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增考专业)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国籍地区 照 片 (大一寸) 身份证号码 所学专业 学 历 学 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名称 专业职务 已获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别 资格证书批准日期 取得资格证书编号 资格证书管理号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专业 工 作 简 历 起 止 年 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 致。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 位 审 核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的条件。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意见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考试 时间 2014年5月25日 资格证书编号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 盖 章 )注: 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3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考区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广州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深圳市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2楼 , 83777159 珠海市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一楼 ,2527551,2527552 汕头市 汕头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 韶关市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 , 8526601 河源市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梅州市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惠州市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汕尾市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室 东莞市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 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二楼15号窗口 ,88230675江门市 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佛山市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阳江市 阳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六楼 3165253 湛江市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30号办公大楼3楼 茂名市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光华南路119号大院3号楼三层 肇庆市 肇庆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清远市 清远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1号办公大楼B18室 潮州市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揭阳市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云浮市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星岩三路3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 0766-8838793 报名地址:注意不要填错。先检查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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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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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Firefox,opera浏览器有广告过滤的,如你非要用IE,可以安装360卫士,里面有广告过滤插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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