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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扶醉月
首页 > 人事考试 > 贵州省人事考试网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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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季浅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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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发布 -【贵州省人事考试网招考简章】https://www.shrsks.org/ask 09月19日讯: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您好,贵州华图为你服务2014年5月20号前将公布最终确定的笔试排名结果、及所报岗位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首批网上确认人员名单等信息面试时间在6月中旬开始,广大考生可及时关注贵州华图官网上的信息。2014年贵州公务员时间查询入口: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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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笑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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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满足我市各级机关,特别是基层单位的需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阳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4年我市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特制定《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市市、县、乡三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共计划招录430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36名;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录251名;乡(镇)机关计划招录43名。各招录职位详见《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驻乡镇机构(乡镇法庭、司法所等)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省委万人驻村帮助工作专项计划,符合国家基层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就业项目人员范围。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户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外省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定向的2014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定向地(单位)的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六项目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即为招录对象。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5、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在军队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4年3月4日。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限以下人员报考: (1)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截止2014年3月4日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截止2014年3月4日期满一届的人员。 (3)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7、本省户籍是指截止2014年3月4日户口登记仍在贵州省。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度以来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0年招录的公务员,2011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0年)。 2、截止2014年3月4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 9、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0、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 或)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职位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和报考比例较高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特别提醒考生,报名中,考生报考的职位如已超过30:1(以缴费人数为准),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 2014年3月下旬公布全市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区(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4年3月8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录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各招录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1日18:00。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的,须本人到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试机构修改。 3、2014年3月8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4年3月10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在2014年3月11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2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014届特困毕业生需填写《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3>)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 3月11日、3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7日9:00至4月10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具有条形码标识)。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和报考的单位在民族乡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加分在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前计算)。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确认。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 受理加分申请时间:2014年3月27日、3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受理加分申请地点: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办公大楼A区5楼540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8号)。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5月在“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最低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复审人员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录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2014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除退役大学生士兵外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参加工作的,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及信息、隐瞒事实不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面试考务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职位招录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按如下办法处理: 1、对招录计划数为1,而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少于3的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对招录计划数大于1,而招录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未达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例:某职位计划招录3人,现有8人参加面试,则笔试成绩排列在第7、第8名的考生即为未达1:3比例的最后2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含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公布。 八、体检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必须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同意后可进行检查。 体检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事后不予受理,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7日不再受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进行公布。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经招录单位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0年度以来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9、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十、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及《贵阳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录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试录用处)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 (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 (中共贵阳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阳人事考试网”。 (五)在招录过程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资格复审、面试公告、体检公告等信息)都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或“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生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在整个招录过程中保持畅通。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影响招录工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本次招录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附件: 1、 《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 2、 《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 3、 《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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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尊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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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中政行测 和 中政申论 备考平台为您解答!2014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可以去当地的人事考试网查询2014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安排:报名时间: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1日18:00缴费时间: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2日18:00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4月7日9:00至4月10日18:00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 《申论》如仍有疑问,欢迎向"中政行测在线备考平台"和"中政申论在线备考平台"提问,我们会及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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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之他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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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的用人需求,决定开展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7名,其中管理人员87名,专业技术人员180名。 具体招聘情况详见《 贵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

本次招聘设A、B、C三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C类为教师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

2.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岗位限截止2014年5月23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

3.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截止2014年5月23日户籍在本市辖区内已办理退役手续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5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的年龄要求,以《附件1》为准,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5月23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5月23日。

7.招聘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4年5月23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4年5月2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4年5月23日9:00至5月25日18: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 )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 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每日18: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和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9:00至5月26日18:00。

2.截止5月25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5月27日18: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5月28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市考试指导中心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5月23日9:00至5月29日18: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需填写《贵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2)。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5月29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6月23日9:00至6月26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须具有条形码标识)。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A类、B类、C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8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其中: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10: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其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毕业证书(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市 “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七、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八、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C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A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

笔试或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十一、体检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C类岗位以试教成绩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三、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市招聘工作办公室)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中共贵阳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人事考试网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1、 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2、 特困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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