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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惊动了如来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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嫣然一笑好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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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发布 -【江陵人事考试网官网】https://www.shrsks.org/ask 09月19日讯: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江来江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江陵县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二、 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具体条件详见《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四、报名(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人次。(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七、面试(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调整情况。(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三)在面试开考前由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八、考试成绩计算(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5),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九、体检、考察(一)体检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二)考察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十、公示及备案(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十一、聘用(一)经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十二、纪律要求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县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县人社局)。附件1: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3: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5: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1: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附件2: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附件3: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3).doc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5 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xls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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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娇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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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6人。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4日9:00起,截至2023年3月1日17:00。 无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江陵县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8月1日前取得岗位对应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江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人才26名。具体引进专业及要求详见附件《江陵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录》。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报名原则上不实行笔试(根据岗位报考人数确定),通过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调剂、考核、体检、公示等形式确定。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名额。具体引进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江陵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4日9:00起,截至2023年3月1日17:00。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进行。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在3月8日前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本年度可正常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江陵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以pdf格式上传,每张照片以资料名称命名,将所有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标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发送至江陵县委人才办指定电子邮箱,并确认收到回复邮件。 资格审查合格即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审核结果于3月13日24:00前在荆州市人事考试网和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笔试。如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30人则举行1门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成绩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五)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不限制相关名额、比例,对面试入围人员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达不到80分的不能进入考核阶段。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 (六)调剂。出现岗位空缺,根据岗位相关要求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调剂。 (七)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比例进行考核,不合格的,递补下一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考核合格后等额进入体检阶段。 对于放弃考核或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若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体检。实行等额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依据该岗位人员面试和考核排名依次递补,若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公示及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考核对象确有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人事手续。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享受人才补贴。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人才津贴2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为“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的给予人才津贴2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4万元;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给予人才津贴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 (二)享受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及其家属在我县无住房的,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3年。引进人才在我县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提供20%的购房补贴(10万元);“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为“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的提供15%的购房补贴(8万元);其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提供10%的购房补贴(5万元)。 (三)随迁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引进人才配偶工作问题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用人单位协商有关部门具体解决。原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采取调动方式解决;原属企业职工或无固定职业的,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其发放生活补贴,最长期限3年。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可按照本人意愿,不受户籍限制,在全县范围内便捷入校就读,由教育部门负责为其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四)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按照干部任用的相关规定,学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9级岗位待遇,硕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博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位待遇,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博士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关任职条件规定的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岗位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聘用关系。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五、其他事项 (一)涉及职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招录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与江陵县委人才办联系,咨询电话:。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三)此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的各项事宜均通过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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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一只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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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系统再次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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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水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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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工资由正时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具体标准按劳动人事仲裁系统聘用制专职仲裁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正时工资根据薪级等级不同而不同。其他福利待遇按各院有关规定执行。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基金监督股(财务股)、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人事管理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会计师1名。股级职数6名。下设二级事业单位6个,即江陵县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江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江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江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江陵县人事考试院。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资标准是按照标准发放的。一般而言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按标准低于公务员,但实际收入会高于公务员。主要是地区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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