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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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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发布 -【六盘水市卫生人事考试】https://www.shrsks.org/ask 09月19日讯:

【 #卫生资格# 导语】 从贵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2年贵州卫生资格考试报名事项有关问题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12月20日-12月30日,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2号)精神,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4月9、10、16、17日举行。为做好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2021年12月20-30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实施属地化管理,考生根据工作单位所属选择相应考点进行报名。 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在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贵州籍考生可使用手机下载“贵州公安APP”注册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贵州公安APP”可作为辅助工具,现场确认时提供给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查验;考试期间如忘记携带或遗失身份证,可先提供身份证电子凭证给考务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查验后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1-31日。 各考点须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确认时间并向考生公布。 2.现场确认地点: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现场确认。 (1)申报人在本人从业单位所属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考点及所设报名点的考试管理机构现场确认。 (2)在筑的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央在黔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在省直考点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材料: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卫办规划发〔2020〕17号),报考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医师及护理专业的考生可提供电子证照代替执业证书进行现场确认。其他应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条件 1.根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10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激励保障工作若干措施》(黔组通〔2020〕11号)等有关文件,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 2.在晋升高一级职称中享受提前(直接)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3.通知涉及的一线医务人员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给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记功表彰和各市州卫生健康局、省直委直各有关单位盖章上报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为准。 (三)提前一年参加考试条件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计生院、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省内合格人员申报上一级资格 1.取得省内合格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初级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可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获取本专业全国合格标准中级资格证书(网上填报时在“专业工作经历”栏中注明“贵州省内合格聘用达到规定年限”)。 2.取得省内合格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本专业相应级别全国合格标准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的,其聘用年限可合并计算。 年起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后,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须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合并计算达到规定年限,才能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硕士学历直接报考中级资格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和《关于2018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计发〔2018〕46号)精神,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受聘到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含民营医疗机构),在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需要,聘用到相应技术岗位,第一个聘期内(三年)可享受中级待遇(仅指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可推荐硕士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申报医师、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取得准入资格。 (六)医师类专业有关要求 1.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从2014年开始新进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年度(即:(1)2014年起,新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下同)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2016年起,新进入二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2019年起,新进入二级及以上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2020年起,所有新进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将本科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2.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以报考与本人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合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我省“基层”是指不含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的“乡镇”)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七)药、技类专业有关要求 新增报考条件: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八)护理类专业有关要求 1.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1年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可凭用人单位护师聘任证书(聘书)为依据,申请报考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3年后,可申请报考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5年后,可申请报考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 (九)有关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人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其他规定 (一)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及执业注册专业必须一致;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报考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人员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并提供护士执业证书。 (二)专业的增加及合并 1.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 2.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三)转岗申报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不得跨执业医师资格类别报名;相同执业医师类别间变动岗位的,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执业专业)应变更注册为现报考专业对应的执业专业。 (四)考试成绩及效用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五)军队现役人员报考事宜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人员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点不受理单个现役军人的考试报名。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2022年1月14-20日期间,到所在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于2022年4月1-7日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派员集体领取军队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 (一)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各考点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卫生类资格考试新冠肺炎防疫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因时因势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参加我省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今年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二)认真组织现场确认报名工作 各市、州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考点及所设报名点、省直考点作为承担考试具体工作的管理机构,要做好现场确认报名有关工作安排。在现场确认期间,安排专门人员,配备网上确认设备(宽带网、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扫描枪或身份证识别仪等),保证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有关报名要求详见《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须知》(附件1)。 (三)加强考生照片管理 考生上传的照片是考试合格后用于办理资格证书的依据,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照片考试管理机构要进行重新采集上传。 (四)做好考生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结束后,考生资格审核采取市、州卫生健康局考点、省直考点具体审核,考区数据复审的方式进行。考生是否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主要由市、州卫生健康局考点、省直考点负责审核把关。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2022年的考试。 1.考点资格审核:2022年1月4-29日期间,考点对考生报名信息及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一是认真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二是核对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等证件信息;三是上传的电子照片(含提交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四是核定考生工作单位是否填写规范。审核结束,考点在考务系统内提交考生报名数据。 2.考区资格审核:2022年2月7-14日期间,考区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考点提交的考生报名数据进行网上审核。 (五)考生报名错误信息修改 各考点在现场确认报名期间,以及资格审核结束数据上传前,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及时对错误信息或填写不规范的信息进行更正,确保报名工作和考试实施、办 证及聘用等工作顺利完成。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4日。 (六)做好考场编排 各考点在资格审核结束后,请根据考区审核通过人数提前联系考试机构,预估和安排考试场地。考点在考务系统内编排考场时间为2022年3月1-2日,考区审核考场编排时间为2022年3月3-4日。 (七)上报考办设置 各考点应于2022年3月8日前,将本考点《考点办公室设置一览表》上报至考区办公室(附件3)。 六、其他事项 (一)收费 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卫计发〔2017〕51号)精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资格均为每人每科元。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4月1日-17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后相关工作 1.各考点须于4月22日前将考试期间及考试结束后收到的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汇总上报考区。 2.各考点须于4月22日前完成考务管理系统中违纪违规考生的录入和审核工作,并将违纪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考区。 (四)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和《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2号),以及我省现行卫生系列职称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贵阳考点:0851-87987316  遵义考点:0851-28920939 六盘水考点:0858-8330878 安顺考点:0851-33236341 毕节考点:    铜仁考点:0856-5212951    黔南考点:0854-8512801   黔东南考点:0855-8218276 黔西南考点:0859-3228571  省直考点:0851-83617122    (报名期间) 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0851-83617522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851-86820725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须知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3.考点办公室设置一览表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历和任职年限对照表 年贵州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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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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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开始报名!我市一地卫生健康系统招聘30人六盘水日报2022年11月26日14:32贵州关注为加强水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等有关规定,六盘水市水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和程序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二、招聘计划及职位水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1.贵州省户籍或贵州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202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2.省外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02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3.截止2022年12月5日仍在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城区合同制医务人员(不含北部五个乡镇)。(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2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3.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或取消录(聘)用未满5年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8.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12.水城区在编人员。四、加分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派出援鄂、援沪、援黔等连续工作10天及以上的医护人员或参加水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水城区合同制医护人员(现仍在岗服务期限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加分为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不累加,最高加3分。加分均在笔试成绩折算前。五、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一)报名报名工作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12月5日9:00至12月7日17:00期间通过“shuicheng.pzhl.net”(水城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七版)》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职位一览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六盘水市水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不超过30KB)。报考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申请时设置的密码,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注意: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都须进行报名信息复核。经复核无误,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报名信息将进入审核流程。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无法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说明考生不符合该职位报名条件。若不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报名信息将无法进入审核流程,均会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职位一览表》而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2年12月7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9:00至2022年12月8日17:00。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有关人员责任。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修改。招聘单位在2022年12月8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考生应留下正确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报名期间,每日17:30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以缴费人数为准)。报名结束后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5日09:00至12月9日16:00在“水城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上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招聘单位和区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若无符合条件职位改报的,可办理退费手续。改报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16:00前。区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笔试前3天,登录“水城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后考生自己放弃的或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费不予退还。六、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区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一)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2年12月17日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手机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当时疫情情况调整)等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二)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未完成笔试科目和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或网上传输资料)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比例以内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进行审核,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事业单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资格复审贯穿事业单位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职位取消或减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后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八、面试及总成绩(一)面试面试工作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该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成绩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二)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含加分)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区招聘办另行组织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为了在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好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所有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必须遵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否则所产生的所有后果,考生自行承担。九、体检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体检结论后,区招聘办将给予体检不合格人员申请复查一次的机会(需当日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除外),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十、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一)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的;(三)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一)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二)选岗根据同一职位考生的总成绩进行选岗,总成绩高的先选(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先选;笔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总成绩并列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在水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三)聘用审批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聘用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抽调、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三)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七版)》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相关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四)本次招聘考试有关信息发布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考生应及时关注各个环节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区招聘办咨询电话:、8935655,监督电话:),未经允许、严禁转载。(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附件:1.六盘水市水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4.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5. 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七版) 6. 六盘水市水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六盘水市水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25日扫码下载附件来源:水城区人民政府网编辑制作:六盘水日报社总监制:彭绍良 赵芳终审:李佳编审:江弢编辑:向毕方免责声明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创作者,不代表腾讯新闻的观点和立场。点击展开全文打开腾讯新闻,阅读体验更好血糖以上,饭后一个习惯,血糖高连夜改善!广告宇泰打开腾讯新闻参与讨论血糖以上,饭后一个习惯,血糖高连夜改善!广告宇泰意见反馈举报中心隐私政策Copyright© 1998-2022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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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途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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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招聘人员有以下:只要满18周岁都可以参加招聘,社会的工人,农村打工者,大学毕业生,失业的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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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落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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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调生# 导语】2022年贵州六盘水市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选调生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和《贵州省2022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以下统称《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六盘水市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市(特区、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具体实施。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7月29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2年7月30日至7月31日(8:30-17:30) 复审地点:见《六盘水市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附件3。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一)公务员(人民警察)类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带有报名序号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退伍证、“基层项目”服务证、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此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参见附件6)。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签署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保证书(参见附件5)。 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截止2022年12月累计服务须满2周年)。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提供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材料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服务期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截止2022年12月累计服务须满2周年)”。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截止2022年12月累计服务须满2周年)。 6.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截止2022年12月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7.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转业)证(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且服役满5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8.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2年2月23日工作须满3周年且仍在编在岗)。 9.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2年2月23日仍在职且任职时间累计满3周年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证明材料内容须包含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担任职务和起止时间及同意报考有关内容等信息)。 10.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贵州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连续满2周年证明(截止2022年2月23日任职时间满2周年,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累计)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1.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转业)证。 12.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有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3.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选调生类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贵州省2022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带有报名序号)一份(以下简称《报名表》)。具体如下: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签署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保证书(参见附件5)。 年省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除外),须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生源地证明材料。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一份(证明材料内容须包含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入党时间、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等信息)。 4.非中共党员的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材料): (1)担任班级(团支部)委员及以上职务或学校、院系学生会(团委)干部的任命书原件(截止毕业时须任职1学年以上,多段学生干部的任职经历时间可累计计算)及复印件一份。 (2)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获得过院系级以上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截止2022年12月31日,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且服务期内考核均合格,至2022年2月23日未离开项目岗位且一直在“基层服务项目”岗位工作)须提供“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服务期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以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须提供聘用期间在村(社区)工作证明原件及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原件或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2022年2月23日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证明原件。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供截止2022年2月23日在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原件或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2022年2月23日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证明原件;其中抽调到省内各级项目办工作的志愿者联络员须提供截止2022年2月23日在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的相关证明原件。 6.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市特区、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具有相应人事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录聘>用时间),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证明(参见附件6)。 7.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户籍或生源地为贵州省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生源地证明材料),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退伍的,须持2021年《退伍证》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证书。 (2)2022年毕业的,须提供《退伍证》和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按照《招录公告》规定,对照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带有报名序号)以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贵州省2022年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报考书》(见附件4)。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间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对象由各复审单位通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复审公告。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如因招录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导致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不正确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录单位承担。 (二)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复审人员)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的考生,应在相应的复审时间结束前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录机关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三)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外,还须持双方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结束后,各市(特区、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资格复审)单位须于2022年8月1日前将资格复审情况报告(含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需要打印《报名信息表》的报考人员请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 (二)面试工作拟于2022年8月6、7日进行,公务员和选调生职位体检工作拟于8月9日进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拟于8月10日进行,人民警察职位体检工作拟于8月14日进行,请报考人员提前作好准备,保持电话畅通。 (三)六盘水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工作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都将在《招录公告》指定的凉都先锋党建云网站()和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如因报考人员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 (四)报考人员办理资格复审事项,需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五)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咨询电话: 1.六盘水市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 2.六盘水市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六盘水市2022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4.贵州省2022年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报考书 届毕业生保证书(参考)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 7.基层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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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微风绕指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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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招聘人员有人事主管,还有高层的管理人员。先由人事主管对应聘的人员进行筛选,筛选后再进行由高层管理的统一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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