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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了呼吸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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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湿罗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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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发布 -【遵义市绥阳县人事考试网】https://www.shrsks.org/ask 09月20日讯:

2022年3月8日发证书时间绥阳县专业技术员中级职称黄德春:绥阳县关于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根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2号)精神,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4月9、10、16、17日举行。为做好我县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管理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预报名2021年12月20-30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实施属地化管理,考生根据工作单位所属选择相应考点进行报名。(二)现场确认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7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2.现场确认地点:绥阳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十楼)二、报名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条件1.根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10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激励保障工作若干措施》(黔组通〔2020〕11号)等有关文件,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2.在晋升高一级职称中享受提前(直接)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3.通知涉及的一线医务人员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给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记功表彰和各市州卫生健康局、省直委直各有关单位盖章上报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为准。(三)提前一年参加考试条件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计生院、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四)省内合格人员申报上一级资格1.取得省内合格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初级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可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获取本专业全国合格标准中级资格证书(网上填报时在“专业工作经历”栏中注明“贵州省内合格聘用达到规定年限”)。2.取得省内合格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本专业相应级别全国合格标准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的,其聘用年限可合并计算。年起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后,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须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合并计算达到规定年限,才能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五)硕士学历直接报考中级资格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和《关于2018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计发〔2018〕46号)精神,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受聘到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含民营医疗机构),在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需要,聘用到相应技术岗位,第一个聘期内(三年)可享受中级待遇(仅指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可推荐硕士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申报医师、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取得准入资格。(六)医师类专业有关要求1.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从2014年开始新进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年度(即:(1)2014年起,新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下同)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2016年起,新进入二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2019年起,新进入二级及以上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2020年起,所有新进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将本科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2.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以报考与本人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合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我省“基层”是指不含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的“乡镇”)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七)药、技类专业有关要求新增报考条件: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八)护理类专业有关要求1.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1年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可凭用人单位护师聘任证书(聘书)为依据,申请报考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3年后,可申请报考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3.具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5年后,可申请报考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九)有关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申报人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十)执业资格准入要求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及执业注册专业必须一致;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报考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人员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并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十一)专业的增加及合并1.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2.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十二)转岗申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不得跨执业医师资格类别报名;相同执业医师类别间变动岗位的,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执业专业)应变更注册为现报考专业对应的执业专业。(十三)考试成绩及效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三、考生报名要求1.报考学历为2002年以后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学校名称”“教育情况”“学历证书编号”相关信息,以便网报系统通过学信网对证书编号自动验证。2.考生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所在工作单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按照工作单位第一法人名称(即公章名称)填写;所在工作单位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填写经当地所属卫健局注册的“医药卫生机构”名称。工作单位不得简写。3.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四、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1.《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2.应提交的相关证件:(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查盖章)。(2)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查盖章)。(3)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查盖章);医师或护士执业电子证照(须经单位审查盖章)。(4)身份证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查盖章)。(5)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6)硕士学历直接申报中级资格者,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申报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申报医师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7)2014年毕业后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以及2016年毕业后进入二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中级资格,必须提供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8)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者,提供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其中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为多点执业的,主要执业地点必须是基层医疗机构。(9)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报考护理学中级资格的,提供护师聘任证书(聘书)原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查盖章)。3.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考试成绩单”(参加了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有部分科目不合格,拟报名参加2022年度考试的考生提供)。4.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在岗位专业类别的考生必须提交“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的时间满2年”的单位证明(并符合报考条件中的转岗条件)。5.上传和提交的照片要求报名表和网上上传的照片必须相同,并为考生本人近期证件照(白底)。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待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对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抓拍,女性穿背带式服装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含提交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试管理机构在现场确认时可为考生重新采集照片并使用“照片审核修改工具”核验后上传,确保“准考证”制作及“专业技术资格证”办理。6.考生在报名期间需维护本人正确的学历信息以供系统进行查验。学历信息填写错误的必须重新进行维护后再选择正确信息进行报名。7.考生在现场确认及考试期间须仔细核对本人所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是否与真实信息完全一致。如须删除或修改请于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考生注册信息修改/删除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及时向现场确认点或考场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告并登记修改。考试成绩公布之后所有信息均不能进行修改。五、收费标准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卫计发〔2017〕51号)精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资格均为每人每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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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恨了也是一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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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9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略) 二、招聘指标 共计100名,其中:中央指标80名,县级指标20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2.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招聘的教师安排在乡镇缺编的小学、中学和村级小学(含教学点)任教(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 4.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招聘范围贵州省户籍或生源地。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招聘范围为遵义市户籍或生源地。 以上国家、县“特岗计划”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在编教师(含2012、2013、2014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五、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不需等待“审核通过”)。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6日。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5月7日-8日(现场审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现场审核确定地点:遵义师范学院体育馆内。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 (4)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验证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③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 ④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⑤“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1份。 ⑥已婚人员符合要求的计生证明。 2.资格审查(2015年5月7 -8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同时在遵义师范学院及绥阳县教育网()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及体检 (1)面试时间:2015年5月10日,上午7:2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达面试地点抽签进入面试,未参加抽签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教学楼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主要以说课为主,说课时间每人限制在10分钟以内,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范围为所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备课时不准带资料。 面试结束后,在遵义师范学院及绥阳县教育网公示面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时间:2015年5月12 -14日。 市教育局和绥阳县“特岗计划”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体检。体检由市教育局临时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补录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录取。 被录取人员的择岗按录取“特岗计划”类别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若出现末位并列的按同等学历师范类考生优先,不同学历以高学历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再次出现末位并列时,以抽签方式决定先后顺序;选岗时不在现场者不再等候,依次往后顺延进行。 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择岗签约时需带身份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被录取人员,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录取资格,不再等候,依次往后顺延进行。同时对所空缺的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补录时出现分数末位并列的按上述办法处理。 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并将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上报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5月26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30日。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6月2-3日。 (3)现场确认地点:绥阳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绥阳县洋川镇平安东路辣椒市场旁)。 (4)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验证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③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 ④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⑤“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⑥已婚人员符合要求的计生证明。 2.资格初审及公示 报考者经绥阳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6月7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9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②笔试时间:6月14日上午9:00-11:30。 ③笔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④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 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则同时参加面试。 ⑤笔试成绩公示地点:绥阳县教育局及绥阳县教育网。 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3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①面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 ②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 面试由县“特岗计划”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③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时,及时公布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绥阳县教育网公布)。 5.体检(2015年6月30日) 参加体检人员按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如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体检)。体检在市教育局临时指定医院进行。 6.录取、签约、补录(2015年7月5日前)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时,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如果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名次都出现末位并列时,按同等学历师范类考生优先,不同学历以高学历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再次出现末位并列时,用抽签方式决定先后顺序;选岗时不在现场者不再等候,依次往后顺延进行。 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书(择岗签约时需带身份证),凡未按时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同时对所空缺的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补录时出现分数末位并列等情况的按上述办法处理。 第一阶段已签约并上报后,自愿放弃的计划,首先根据第一阶段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如遇第一阶段没有该学段学科计划或未录取人员不足的,可在第二阶段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若遇末位并列等情况的按上述办法执行)。 第二阶段录取后,自愿放弃的计划,根据第二阶段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如遇第二阶段没有该学段学科计划或未录取人员不足的,可在第一阶段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若遇末位并列等情况的按上述办法执行)。 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录取签约人员名单经省审核后于7月10日在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六、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另行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5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5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我县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七、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招聘领导小组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此次招聘工作在市教育局及县“特岗计划”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如有违纪行为发生,按相关纪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遵义师范学院和绥阳县教育局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遵义市教育局人教科: 28252110 绥阳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26224899 八、监督投诉 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有关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 遵义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绥阳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1.绥阳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2.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下载绥阳县2015 年特岗招聘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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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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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事业单位招聘230人公告

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绥阳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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