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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生梦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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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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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发布 -【泰州人事考试网官网电话】https://www.shrsks.org/ask 09月21日讯: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为适应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50号)精神,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同时招考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招考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考范围和人数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按照从紧掌握、逐步补充的原则,今年全市招考计划总数为389人,其中市级机关(含参公管理)62人;市(区)机关(含参公管理)184人;乡镇(街道)机关143人。根据分级分类考试的原则,报考职位和考试分为A、B、C三类。具体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泰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职位计划表》。另外,省垂直管理部门驻泰单位招录43人,简章一并公布,职位计划见《2013年省垂直管理部门驻泰单位招考职位计划表》。二、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村委会(社区)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泰州市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要求执行;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村委会(社区)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和体检的相关要求;6、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人员还须具备《泰州市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招考对象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其他具有泰州市户籍或为泰州市生源的各类人员全市职位均可报考。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3、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4、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本市(区)行政区域内任职满2年、各方面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含已辞职的、取消录用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6、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三、报考程序和方法本次招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考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等8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一)公布招考事项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人事考试网、泰州人才网等向社会公布本简章。招考职位计划、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体检(体能测评)标准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工作政策解答、网络报名办法、考务技术问答、网上银行缴费指南、招考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均先后在指定网站公布。(二)报名与资格初审1、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报名方式详见泰州市公安机关招警简章。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2月2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1日16:00。缴费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2日16:00。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由招考单位负责;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报考资格初审工作、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由招考单位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考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审核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审核机关应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3、报名注意事项(1)2013年公务员招考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考单位及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咨询。(2)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3)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录用等资格。(4)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前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5)考生报考时,须符合职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职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考单位提出,招考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考单位将审核通过。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月27日16:00。职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全省补报名的时间为:3月4日9:00-16:00。(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于2013年3月25日-26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8)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时间:2013年3月19日-23日。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86896181)联系。(三)公共科目笔试1、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公务员局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人事考试网站上查阅。2、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和科目笔试时间:201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上午8∶00- 9∶30 《公共基础知识》(A、B、C)10∶10-11∶5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下午 14∶00-16∶30 《申论》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A﹑B﹑C三类考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公务员局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公布。3、报考公安职位考生的体能测评和体检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按《泰州市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按职位招考计划数1∶5的比例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因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四)资格复审与面试1、面试人选确定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市组织人社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2、资格复审对面试人选,由组织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1)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3)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6)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7)面试费100元。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3、面试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确定考官分组及考生面试顺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4、专业科目考试需要加试专业科目的,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5、总成绩计算方法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五)体检根据考试合成总成绩,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笔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须同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六)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报考公安、法院、检察系统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七)公示各招考单位严格按照招考相关政策和本《简章》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八)录用审批公示结束后,由各招考单位填写《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体检表、政审考核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职位所需证明材料,按规定程序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拟录用为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人员的,审批前需分别报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政治部审核同意),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凭学历证书原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录用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录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被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考生在录用前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生按招录程序被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取消录用资格。四、纪律与监督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应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录用资格。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五、本简章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泰州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处)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896181(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监督电话: (泰州市纪委)网 址: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江苏省公务员局网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泰州人事考试网 泰州人才网 附件:1、《泰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职位计划表》2、《2013年省垂直管理部门驻泰单位招考职位计划表》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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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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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10家,计划招聘12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4日至1996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须具有泰州市户籍。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限制。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部分特殊岗位的专业科目加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及方案,经批准后,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体检标准、专业参考目录、政策解答以及专业加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4年4月14日09∶00—4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4年4月14日09∶00—4月19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 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每人100元。 报名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聘单位及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相关要求,按简章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2014年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6:00。凡应添加,但未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4月21日9∶00-12∶00。 (7)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时间:2014年5月12日-16日。 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6896181)联系。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由省统一命题,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为工作岗位必备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5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5月底左右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专业科目加试 部分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特殊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6:1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加试人员(同分跟进),达不到6: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岗位详见《岗位表》。专业加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成绩在面试前由指定网站向考生公布。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加试结束后,无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有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占40%计算合成成绩,并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不受户籍限制的除外)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合成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无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有专业加试要求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有“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考生,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审批 各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简章》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职责分工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填写《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附毕业证书、体检表、考察表及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按职责分工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工作于2014年8月底前结束。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在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生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放弃聘用的,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本次聘用的人员一律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如今后所在单位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条件并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聘用的人员将分流到相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不服从安排的,则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泰州市公务员局) (泰州市委组织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896181(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泰州市纪委) 指定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附: 1 、 2014年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3. 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4 、 2014年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审核状态更改申请表.doc 5 、 2014年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添加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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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2年度的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已经顺利结束了,江苏人事考试网已经发布了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审查时间从12月31日开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江苏2022年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查有关事项”,可供参考。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工程咨询协会 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工咨协〔2022〕6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江苏省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时间

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5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2023年1月6日至10日由省工程咨询协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无需到现场审查。

2. 2023年1月11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请审查对象按照短信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1月11日前,审查对象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审查中”)

三、审查流程

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具体流程:

(一)审查对象上传审查材料

审查对象须在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4日17:00之前关注查看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材料上传”栏目,第一次审查会对部分存疑考生做退回处理并要求在1月4日前完成核补材料的操作。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特别提醒: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查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

学信网未显示相关学历信息的情况有:

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2023年1月11日,审查结果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结果查询” 栏目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

2023年1月11日至20日,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三)电子证书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四、审查材料

考生对照原报名条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

五、虚假承诺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各考区考务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0-12333,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689105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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