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581

御剑羽翼
首页 > 人事考试 > 安徽人事考试试答题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梦远无从寄

已采纳
1分钟前发布 -【安徽人事考试试答题】https://www.shrsks.org/ask 09月20日讯:

2015年停考

77 评论

净重克丶高姿态的爱。

已采纳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可以登录安徽中公教育网查询最新公务员考试信息

一、组织单位不同

首先要明确“国考”、“省考”的基本概念。国、省考的概念差别,是由考试组织单位和考录机关的层级、地域范围决定的。国考,全称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考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为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向全国举行;省考,以各省为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为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在本省范围内举行。

二、考录机关不同

考录机关即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单位,是公务员考试的需求方和新录用公务员的接收方,各机关单位根据职能、编制、岗位、在岗人员数量变化,每年或每半年一次向同级公务员考试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及由其管理的公务员局)提出招录计划,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由主管部门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考试。

按考录机关层级和隶属关系,公务员考录职位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序列,中央序列职位的考试即通称的“国考”,地方序列职位的考试即通称的“省考”。按机构性质和职能,中央和地方两大公务员考录序列又分为多个类别和系统:

国考即中央公务员考录序列,分为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个系统。

其中,中央党群机关的“中央”是指机构级别,是党和国家最高级别、最核心层次的领导机关,“党群”是指执政党(中共中央各工作部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参政机关(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部门)、司法机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通称“两高”);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指政府系统具有行政职能的部门,“国家行政机关”表明了行政部门的法定地位和行政级别,专指中央政府即国务院内设机构(如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部门(如外交部、发改委)、直属机构(如海关总署、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如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国家海洋局、人社部管理的国家公务员局)。中央部委、各大部委,视使用的具体场合,有时泛指党中央、国务院两大系统的各个部委,有时专指党中央或国务院某一个系统所属的部委。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主要指国务院系统各部门直属或派出的工作机构,如审计署派驻各地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工信部各省通信管理局、民航各区域管理局、各地区海关。由国务院部委、国家局直接管理的各类机构,在管理关系上又称为国务院系统垂直管理部门,其人事、经费、业务不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干预。

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务院或国务院系统部委管理、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公务员编制,如统计局各地调查队、各地气象局、地震局、海监总(支)队。同以上三类机构相比,此类单位仅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界定以示区别,其地位、职权和人员待遇并无不同,且机构性质与工作人员身份可能随形势变化、机构改革而转换,行政性强、执法职能需要强化的单位有成为国务院系统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可能。

省考即各省公务员考录序列,机构和职位分类实际与中央四大系统有对应关系,也分为党群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个系统;在层级上,按照我国行政区域划分,各机构及其考录职位分为省、市、县、乡四个层级。其中,部分省级行政机关直属和派出机构,即省政府各部门(厅局)直接管理、派驻各市以下地区履行职能的机构,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地税局,在管理关系上又称为省政府系统垂直管理部门,其人事、经费、业务活动接受省直主管部门和市地级以下党委、政府的双重管理。中公专家建议考生在选择职位时,对符合自身学历条件和专业、经验、兴趣的“参公”单位可放心选择、大胆报考,不放过人岗相契的最佳机会。

三、招考对象范围不同

公务员招录考试的招考对象为符合基本法定条件和各职位特定条件的我国公民,但国考和省考的具体招考对象并不相同。其中,国考招考具有地域的全国性、范围的广泛性和条件的开放性,全国各省区居民均可报考,无户籍限制;省考的招考范围则没有那么五湖四海,部分省区、部分职位有户籍限制,中公专家建议考生在报考时要仔细核对每个省考职位的户籍条件。

报考者经过履行考录程序、各项审查考察合格后,进入招录单位工作,即具有公务员身份,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间同样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公务员是由《公务员法》界定的概念,其三个界定要素为: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中央机关和地方各级机关符合上述三个要素的工作人员统称公务员,口头上沿用《公务员法》颁布之前的习惯,有称为“国家公务员”的,是指为党和国家工作的人员,并非特指中央级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考试科目相同但细节有所不同

1、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测为统一一套试题,而申论分为省级以上和副省及以下两类试卷,部分职位加试专业科目。(例如: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以及外交部等需要加试)。省考和国考类似,但有些省份会根据自己的本省的情况略有改变。如江苏省考会将公共基础从行测中分离出来,单独列为一门公共基础考试,即江苏省考考行测、申论和公共基础三门,上海等地的部分职位考试还需加试农村基础知识和社区基础知识等;再如山东省考行测也是考同一套试卷,但申论根据考察对象不同分为ABC三类。

2、面试:国考和省考基本采用结构化面试,部分省份和国考职位采用无领导形式。

3、公共科目命题区别

1)题型基本相同。一般都会有这样的说法,叫做国考是省考的风向标。大部分省市命题及考试大纲均采用国考的形式。

2)命题模式不同。国考一般有自己的命题组,由命题专家统一命题;省考试题分为独立命题和统一命题,独立命题的省份有自己的命题程序,统一时间考试的省份则有国家命题组和各省命题组的共同参与。

3)题量不同。国考行测近两年都是135道题,答题时间为120分钟,省考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考试为90分钟100题,有些地方与国考一致。申论考试一般材料数量各不相同,多数省份维持在一个稳定的变化区间,如江苏、陕西、多省省考历年均比较稳定,江苏在7-10则,陕西在6-11则,多省省考亦在6-11则的变化区间,而个别省份如北京、深圳等材料则数变化幅度较大,如北京在5-16则,深圳在2-16则。申论测查方向基本参照国考,作文分值有些省份不同于国考,国考作文分值一般是35到40分,例如安徽省考作文是50分。具体情况考生还是要关注报考地的考试大纲。

五、考试时间不同

国考报名时间固定在每年10月中下旬,考试时间则固定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星期日或12月的第一个星期日。

省考考试时间差异较大,部分省份省考集中在每年的3至5月份、9月份(4月份、9月份会各有一次多省份同天考试),部分省份如河南省考会在下半年举行,但时间比较分散,少数省份例如:四川、重庆一年内还有春、秋季两次考试。也有一些省(市、区)不是每年举行公务员考试,比如内蒙古2013年就没有举行公务员考试。除了省考,一些地市还会单独举行公务员考试,例如深圳、广州就同广东省考分开。

六、考题难度有差别

命题的难易程度不一样,国考相对省考难度更大一些,首先表现在题量方面,大多省考行测试卷120道题目,而国考会有135道题目。申论方面国考试卷分副省级和地市级两种,对于考生的答题要求也是不一样的,相对字数要求也会更高。

七、录用待遇有差距

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按照同一法律、同一制度管理,录用后受到同一薪酬体系的规范,但具体工资标准并未完全统一,晋升空间和成长锻炼的机会也存在差异。

从工资待遇上看,各行业系统之间、各层级之间视掌握财力资源多少、财经纪律约束力强弱的不同,呈现出显著的地域差距、行业差距和层级差距。东部沿海和一线城市的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高于中西部地区,财税、金融、证券监管部门的工资福利水平高于其他部门,基层财经纪律执行宽松的地区机关奖金数额高于市地级以上机关。

从晋升空间和岗位交流的机会上看,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职位专业性强、内部管理较封闭,晋升渠道和交流平台较单一,呈系统内循环的趋势。如国家税务局系统、海关、边检系统的人员大多只能在本系统内晋升、异地调动,从江苏国税局调到大连国税局,不能从大连国税局调到大连市政府,跨部门、跨系统横向调动、交流与升迁的机会少之又少;而各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工作人员,其职位和工作内容具有公共性质,管理的开放性较强,人员流动性管理较宽松,在中央鼓励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后备人才跨地区、跨行业交流任职的政策导向下,普通行业系统的公务员有更多的横向流动、调出原部门的机会。由于部门多、平台广,其纵向的晋升空间也远大于单一系统的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

更多内容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71 评论

傲世猖狂

已采纳

安徽人事考试网官网首页入口地址: 考场规则(笔试)一、考前40分钟,应试人员应到达本专业资格考试科目所指定的考点,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员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居住证,下同)原件进入考点。 二、应试人员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如实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到,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必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备核对。应试人员应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的各项监督和检查。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规定,开考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入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不足2小时的全程封闭。 四、应试人员只准携带黑色、蓝黑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削笔刀、橡皮、直尺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报刊、手机、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等考试中禁止使用的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后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五、应试人员应在答题卡(纸)上的“应试人员条形码粘贴区”粘贴本人条形码,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六、规定在答题卡上答题的部分,一律按要求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对应的信息点,不用2B铅笔填涂或在试题本上作答的一律无效。 规定在答题纸上答题的考试科目,应试人员必须使用黑色、蓝黑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在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的解答不予评分,答题字迹要清楚和工整。下午考试科目如有选做题,必须准确填涂选题框,否则会影响阅卷,并不能正确评分。同时,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七、应试人员应确保答题卡(纸)版面整洁、干净、平整,严禁乱涂乱画或折叠,不得在答题卡(纸)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 八、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损等问题,应试人员可举手询问。 九、应试人员不得故意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不得损坏试卷、答题卡(纸)、电子化系统设施。 十、应试人员不得相互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十一、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违纪违规者,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者协助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三、考试结束铃响,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将答题卡(纸)反面向上放在桌子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四、准考证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也不得用于记录考试试题或答案等相关信息。 十五、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点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点,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影响正常考试。 ;

64 评论

南戈

已采纳

【 #执业药师# 导语】 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安徽考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已公布,8月29日9:00至9月5日16:00进行报名,11月5日-6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二)考试管理模式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具体报考条件可以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相关说明()。 三、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有关告知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查询。 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并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查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 (二)填写报考信息并 完成注册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8月29日9:00至9月5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4.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确认环节,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可在常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中任选一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核查 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现场核查。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请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2日16: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作为辅助,并于9月5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看各市现场核查具体安排,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局专技科(处、办公室)、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22年9月6日前将本地区现场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于2022年9月9日前完成现场核查工作。 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修改报考信息将自动取消报名信息确认状态,请谨慎操作。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2,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人社、市场监管部门。 (四)网上缴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按每人每科61元的标准收取(以上缴费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13日16: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是否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应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请应试人员于11月2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可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请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成绩复查”按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省人事考试院汇总已受理的成绩复查申请后及时报送部考试中心,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部考试中心协调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对提出复查申请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核,自收到复核结果15天内反馈至省人事考试院。届时申请人可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复查结果”按钮填写相关信息查询结果,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六、监督管理 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主要措施包括: (一)免予核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原则上可免予现场核查: (1)已经作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全部科目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大纲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2)》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据国家和当地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地考试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项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55号)规定以及有关最新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重点强化考点考场管理、人员管控、试卷管理等防疫措施,确保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

15 评论

相关问答

  • 唐山你人事考试网

    唐山教师编制考试2023报名时间目前还未公布,根据2022年公布的时间来看,报名时间应该在5月上旬。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

    越人歌 3人参与回答 2024-09-20
  • 重庆人事考试网查询入口

    2023年重庆监理工程师报名入口是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需要登录网站,从首页左侧好到网上报名按钮,之后进入到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然后按照上面的要求来填写信息即可。 2023年重庆监理工程师报名入口为 中国人事考试网 ,大家可以点击以下图片进行网上报名。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

    ECHO 处于关闭状态。 2人参与回答 2024-09-20
  • 京山人事考试中心

    海淀区莲花小区3号楼一层办公大厅,莲花桥往西200米路南即到~!

    百世荒唐 4人参与回答 2024-09-20
  • 广西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在桂林市叠彩路,忘记是多少号了,反正就是在八路军办事处旁边

    这谎狠扯 3人参与回答 2024-09-20
  • 上海市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

    中级经济师考试的官网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中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中专、职高或技校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

    烟圈 3人参与回答 2024-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