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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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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发布 -【人事考试突发事件防控】https://www.shrsks.org/ask 09月20日讯:

2021年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2021年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保障20xx年兴大中学业考试信息技术考查顺利进行,做好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特制定信息技术考试应急预案。

1、考场停电

考试期间考场内如出现停电事故,考场网络管理员和监考员应在第一时间向考点主考报告,立即安排电工查明原因,如短时间能解决则重新启动考试用机进行续考(不影响考生答题);否则,及时与当地电力部门联系解决,同时电话报县考区办公室,并做好详细记录。考区办公室经研究同意后,安排其他时间重考。

2、系统故障

考试期间考场内计算机如出现系统故障,网络管理员先参照信息技术考试考务册相应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可启用备用机),如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同时电话县考区办公室,请求技术支援。

3、出现大面积作弊行为

除了宣布相关成绩作废外,还要求相关考区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安排其它时间进行重考。

4、安全事故

若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在场教师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在第一时间向考点主考和学校校长报告,逐级上报教育领导机构,若有需要,立即拨打110、119、120等特服电话。

(1)火灾安全

网络管理员应迅速切断电源,监考教师应立即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并立即拨打119、120请求援助;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告考点主考,并电话县考区办公室。

(2)校园、考场安全

如发现有安全隐患,立即汇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校园安全。考试信号发出后,做好考场封闭工作,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并将事故信息报告考点主考。

(3)饮食安全

做好师生的饮食卫生工作,若出现食物中毒事件,立即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并向考点主考汇报。

为切实加强实验考试的安全工作,确保我校20xx年实验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主要职责

(一)组长负责部署、检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向县镇有关领导报告重大事宜。

(二)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具体指挥处理突发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组员应熟悉预案,坚守岗位,遇有突发事件要正确判断,及时报告、恰当处理,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应急措施

(一)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考场发生火灾,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自行扑救或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报告起火方位、燃烧物的性质、火势蔓延情况、人员被困情况、最佳疏散通道等,派人到考点大门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并迅速向校内主考报告,再由主考向县考务办报告,同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进行抢救。

2、学生在进行实验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而引起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由主任监考协同监考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组织好学生有序撤离考场;主任监考要及时向考点主考报告,视火情拨打“119”报警电话。

3、如果是腐蚀性试剂引起的火灾,除盐酸、硫化钠、硫化钾、碱类、有机酸等可采取用雾状水灭火外,其它品种均不能用水,只能用干沙土、二氧化碳用于灭火,且扑救人员应配备防护用品。

(三)考试过程中人身意外伤害的处置

考生在实验考试中,因腐蚀性化学试剂引起伤害,主任监考应及时报告主考,由主考通知医务人员和实验员,采取以下措施:先将被侵蚀的衣服脱去,如果眼睛或皮肤腐蚀可用清水冲洗,保持湿润,绝对不可用棉花擦洗,以防伤势扩大,严重者拨打“120”求救。如果是在制取气体实验中,因试管质量差或考生操作不当,引起试管爆炸考生被伤害,主任监考应立即报告,由医务人员妥善处理。视伤情拨打“120”求救电话,送医院救治。

(四)考场内空气有异味的处置

考生在实验考试过程中,特别是化学实验易散发有害气体,如果通风条件差,易导致空气出现异味,使人产生头痛、呕吐等症状,直接影响考试的顺利进行。各考点在考试前,对考场的通风设备要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认真整改。如果发现场内空气质量差,主任监考应尽快查明空气污染原因,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或打开窗户,或调整实验室内的排风设施,把有害气体排出,保持场内外空气对流畅通。

(五)涉考人员多人生病的处置

涉考人员中若有多人患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迹象的疾病,应及时向值班医生报告。医生通过询问病史和检查,初步确定是否为食物中毒。若初诊为食物中毒或多人出现类似症状,一是向主考报告,并由主考向考区领导报告;二是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立即展开救治,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尽快将病人送到医院治疗;三是对炊事人员、餐具、可疑食物、病人排泄物进行检验,查明病源,进行消毒隔离等必要措施。如果在考试过程中暴发传染病,考点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病情扩散。

(六)其他问题的处置

如遇监考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受到恐吓或人身威胁、集体舞弊、考场秩序混乱失控、重大不测事件等,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管理机制,各相关科室紧密配合,稳慎对待,妥善处理,全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以人为本,减少损害

所有考务人员要切实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保护考生的生命安全,维护考试工作正常秩序,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努力将损害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正确引导,沉着应对

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慎用强制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加强培训演练工作,提高考试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做到正确判断,科学决策,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为了搞好我校考试工作,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和考生的'生命安全,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做到“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特制定我校20XX年秋期期末检测考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局统一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机构设置

成立考试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

4、各村小学校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考试应急预案,责任到人。

五、具体内容

(一)交通安全

1、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要求学生排好路队上下学。

2、要求低年级学生家长接送,保证学生路上安全。

3、考试完毕后,各班应负责清点本班人数,强调有关安全纪律,提醒及时回家。

(二)饮食安全

1、教育学生:不买不吃不新鲜和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吃被卫生部门禁止上市的海产品;不买无证摊贩处食品;不买无商标或无出厂日期、无生产单位、无保质期等标签不完整的食品;不吃有毒食品(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不喝未经消毒、煮沸的水,不喝存放时间过长的、过时的纯净水。

2、学校食堂要搞好卫生、做到彻底消毒,选购的食品要新鲜,严防食品中毒。

3、监考教师和考生饮水要注意安全。

4、若考生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送往乡卫生院或拔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要求救护。

(三)校园、考场安全

1、值周教师要加强校园值班工作。

2、巡视校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校园安全。

3、考场整洁、有序,室内无可能涉及考试内容的张贴物。

(四)用电安全

1、安保处应事先彻底检查各考场、考室的电路安全,确保用电安全。

2、不用湿手接触开关、插座。

(五)其它安全

1、如遇考生生病,学校派人陪同到医院及时医治,如病情严重影响考试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生在考试中发病,停止考试,抓紧治疗。

2、考试期间,严禁考生单独外出,严禁上街。

3、如遇雨雪天气,通知家长接送。

4、如遇地震,立即在老师带领下撤离教室到学校操场等空旷地带。

试卷的安全保密是普通高考工作的生命线和第一要务。为了保证20XX年高考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试卷(含试卷、答卷、答题卡,下同)安全、保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沙洋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保密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县20XX年高考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考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高考试卷保密工作的领导。

组长:

副组长:

2、试卷保密工作联合检查组:

3、试卷保密工作责任人:

4、试卷保密室负责人:

5、试卷值班与巡逻人员:

二、防范措施与处置办法

1、规范保密室硬件建设,健全制度。提前两周检查保密室铁门、铁窗、铁柜是否完好;检查红外线报警器、录像监控设备、值班电话能否正常使用;灭火器是否有效;查看保密室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查看《保密室负责人职责》、《值班巡逻人员职责》、《保密负责及值班巡逻人员规定》、《试卷保管保密规定》四项制度是否健全;《试卷保密室值班巡逻记录》和《试卷答卷接收和发放记录》是否准备到位。以上几个方面由招办李秀杰负责,张昌海督办,如存在问题,在5月20日前整改到位。

2、严格标准选聘、培训试卷接送、保管人员。考区、考点挑选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身体健康的干部、教师和公安干警承担试卷接送、保管工作。由招办主任赵国圣、县保密局副局长江敏负责组织保密工作培训。

3、试卷运送:由招办副主任邓伦勋同志带队,李秀杰、田密及公安人员一名,负责赴省领取试卷。选用车况完好,配套完善的面包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及其他物品,不得在中途停留就餐,坚持卷不离车,车不离人。途中如遇交通堵塞等异常情况,及时与考区值班室取得联系,通报相关情况;如遇严重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请当地警方予以保护。及时向考区负责人报告,由考区向上级报告作出应急处理。试卷安全到达保密室后,由李秀杰负责第一时间向省考试院值班室报告。

4、试卷保密:试卷进入保密室及时入柜、密封。由陈红掌管保密柜钥匙,李秀杰掌管保密柜密码及防盗门钥匙。启动保密室监控设备,实施二十四小时全程录像备查。加强教育局门卫责任,启动院内红外线监控设备。由张昌海、田密及两名公安人员24小时昼夜值班与巡逻。保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作好值班与巡逻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岗位。工作责任人:张昌海。

5、试卷分发与回收:考试期间,试卷集中存放考区保密室,开考前1小时由考点到考区保密室领取试卷,采取考一场,领一场,送一场的办法。各考点要按照要求,专人专车,警车护送,按规定路线、时间接送试卷。严格办理试卷交接手续。试卷在接送途中不得停靠和搭乘无关人员,如遇交通阻塞和其它事件,迅速绕道而行;如遇紧急情况,立即报警110,请求增援,并速报考点及考区委员会。试卷及备用卷都必须存放考点保密柜中,要有两人值守。考试结束,回收的试卷、答卷、草稿纸,必须及时送回考区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由李秀杰负责清点和记录。

6、考试过程试卷安全:监考员领取试卷要认真核对科目和数量,签字确认;往返试场坚持两人同行;监考过程中严禁抄题、释题;严禁考生不按规定提前出场,严禁迟到考生进入考点或考场;发现考生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时通过楼层协管员报告主考,迅速与考生所在学校校长和带队教师联系,在封闭时间内尽快追回,严肃处理。备用卷必须存放考点保密柜中,如需启用,必须由考点主考请示省巡视员,报请考试院批准,方可启用,空白试卷由副主考登记,开考15分钟后加盖空白印章,装入原试卷袋,此项责任由考点主考承担。

7、严格报告与检查制度:试卷保密室责任人李秀杰要严格按要求定时间向省、市考试机构报告。一是试卷安全到达考区,报告安全到达。二是坚持一日一报,每天下午6:00—7:00报告值班情况。三是坚持考一场报一场。有情况随时报,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的制度。每科考试结束和每日考试结束,上报考试基本情况、舞弊情况、安全情况。试卷保密联合检查组每半天对试卷保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三、应急处置报告流程

高考期间若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等重大事件,试卷保密责任人赵国圣要在第一时间,一是向110报警,配合公安、保密部门,保护现场,防止扩散。二是按如下途径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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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7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1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21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考全科”、“免1科”(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增报专业”3个级别,每个级别设4个专业,每个专业设若干科目(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如下: 11月20日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务实(4个专业) 二、考试管理模式 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首次通过所选专业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该证书为主证,可单独注册使用);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需配合主证使用,不能单独注册)。 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级别、专业,避免因个人选择报考级别、专业错误导致考试通过后无法注册。 三、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1科”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免1科”考试的考生,除具备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考另一个专业,参加“增报专业”考试。 四、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试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有关告知制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 试行告知制后,不再区分新老考生。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填写报考信息并 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7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项目,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用。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请准确选择报名点。 在信息填报阶段,报考人员可自行任意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填报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进行更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1,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人社、住建、交通、水利部门。各市要及时公布本市资审安排和咨询电话,密切关注报名情况,抽查报考人员照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报考人员应重点阅读注意事项: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4.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详见附件2。 (二)在线核查 报名系统将对接政务信息共享接口,自动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参加现场核查(现场资审)。 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2021年10月29日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三)现场核查(现场资审) 不适用告知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制、在线核查不通过和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现场核查。请上述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或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学历证书。 (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各市现场核查工作由当地人社、住建、交通、水利部门负责,具体核查时间及核查办法由各市自行规定。各市人社、住建、交通、水利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于2021年10月29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本市现场核查工作安排,并于11月3日前完成整个现场核查工作。 各地在组织现场核查时,要采取分批次错时错峰办理的方法,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行风建设各项要求,并提前做好预案,有效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和排队时间过长等现象发生。 各资格审核部门要切实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重点加强对非本地户籍和系统核验不通过报考人员的审核,可通过核验社保、劳动合同等手段,验证其填报信息。应尽量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核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各单位、各资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报考人员信息,对审核结果负责。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科。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8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缴费流程,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五、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请应试人员于2021年11月17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可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 七、监督管理 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主要措施包括: (一)免予核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予核查: (1)已经作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4个专业)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应试人员在作答前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其他电子设备及复习资料等规定以外物品必须按要求集中存放在指定位置,严禁带入座位。 (二)考试大纲 2021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3),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项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55号)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确保2021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2021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凡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有关部门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 在资格考试中推行告知制,是省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是落实国务院“减证便民”行动具体举措,各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探索,加强宣传。各市人社部门要牵头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考试风险防范、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确保2021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1.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2.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 3.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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