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305

尘埃未定
首页 > 人事考试 > 成都人事考试职业能力测试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从未被记起⌒

已采纳
1分钟前发布 -【成都人事考试职业能力测试】https://www.shrsks.org/ask 09月21日讯:

2010年四川成都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及职位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0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5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其入校前的基层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其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止报名时,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4年9月30日-199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林业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年龄在18-28周岁(1981年9月30日-199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之间。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 4.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 2010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 二、招收单位及名额 招收单位及名额详见 2010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4日至10月11日,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招考单位"公招简章"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2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招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原则上从10月8日起提出审查意见。全部报考者的资格审查于10月13日结束。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考生通过了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0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调整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于10月21日前在成都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公众信息网、成都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项的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和第4项的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网络缴费截止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含减免确认成功的),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0年11月1日至11月5日24:00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加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 笔试时间:2010年11月6日。笔试各科成绩于2010年12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10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0年12月23日公布。 3.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2月31日前在成都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公众信息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申论》成绩×35%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公共科目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政策 按照全省的统一规定,在抗震救灾中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报考成都市所属4个重灾县市(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机关职位的,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除上述4个重灾县市以外职位的,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11月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四号楼933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二)面试:2010年12月31日前,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应携带《201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于2011年1月15日至17日进行。面试具体事项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报考我市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林业部门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组织实施,两项及以上达标者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体能测试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试的当日日期计算。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我市本次公招同级机关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录用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森林公安机关录用体检标准按原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身高要求男性米以上、女性米以上;左右单眼*视力均在以上;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各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成都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公众信息网、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同时在用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二年。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严肃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四川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并邀请市纪委工作人员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代表在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实施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处也将对此次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各用人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人事纪检监察小组,加强对考录工作的监督。在此次考试录工作中,凡用人单位或工作人员违反考试录用公务员纪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直至宣布考试录用无效,并会同市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附件: 2010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72 评论

听风行

已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务员局批准,2014年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3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范围 (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考范围: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限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6年7月1日 以前、1983年7月1日 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超过35周岁(1978年7月1日 以后出生)。其中,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不超过25周岁(1996年7月1日 以前、1988年7月1日 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和专业: 综合管理职位招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专业;执法勤务职位招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公安类、公安技术类和计算科学与技术专业(安全监察方向)人员,特警职位一、二、四、五招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特警职位三学历放宽至中专(高中)。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人员。 三、招考职位、名额 2014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359名,以市为单位统一设置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录用报到后,由成都市公安局统一组织,按考生职位排名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单位。具体职位、录用名额、要求及招录单位录用名额分配详见《2014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和《2014年成都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录用名额分配表》(以下简称《分配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日 至7月6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报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真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意见由成都市公安局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请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2日至7月7日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7月8日8:00前 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7月8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名额。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录用名额的职位,报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职位调整及缩减、取消录用名额的情况将于2014年7月10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成都市公安公众信息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及体能测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测试(仅限特警职位)、面试、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 需进行专业测试的特警职位,其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X15% +《申论》X15%+专业测试成绩X40%+笔试加分+面试成绩X30% 其他职位,其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X35% +《申论》X35%+笔试加分+面试成绩X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未达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一)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 1、笔试科目:《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于2014年7月27日进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 。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汶川地震”重灾区职位,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加分规定的,可累加。累计加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地址:文武路136号3号楼6楼602办公室)。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4年8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3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14年8月下旬在该网站公布。 (二)专业测试 特警职位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 至7月30日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测试内容见《职位表》。专业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测试项目、标准、成绩计算及要求于2014年7月20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笔试折合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心理素质测试结果、职位排名于2014年8月29日前 在上述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统一组织。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测试成绩),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同意,可将参加笔试(特警职位还须参加专业测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及后续工作安排于2014年9月5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大专及以下学历限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须出具户籍证明。 ⑤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⑥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函。 ⑦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测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 (四)面试 面试暂定于2014年9月13日-9月14日进行。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五)体能测评 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应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特警专业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确定体检人选。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州或同等条件市州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实行差额体检,各职位差额进入体检的人数见《职位表》。报考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差额体检及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得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实施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七、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成都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公安局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录用人员报到后,由成都市公安局统一组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分配单位(具体工作分配单位及名额见《分配表》)。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须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 (四)按照《四川省公安民警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试行)》要求,新录用人民警察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申请调出。 九、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市纪检监察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将加强对考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录机关、考录工作人员、报考者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和考录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6407424)。 十、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14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 2. 《2014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录用名额分配表》 3.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事项,将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 3.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者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政策咨询电话:、8640732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740202、86740303 四川人事考试网: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 成都人事考试网:

54 评论

相关问答

  • 唐山你人事考试网

    唐山教师编制考试2023报名时间目前还未公布,根据2022年公布的时间来看,报名时间应该在5月上旬。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

    越人歌 3人参与回答 2024-09-21
  • 重庆人事考试网查询入口

    2023年重庆监理工程师报名入口是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需要登录网站,从首页左侧好到网上报名按钮,之后进入到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然后按照上面的要求来填写信息即可。 2023年重庆监理工程师报名入口为 中国人事考试网 ,大家可以点击以下图片进行网上报名。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

    ECHO 处于关闭状态。 2人参与回答 2024-09-21
  • 京山人事考试中心

    海淀区莲花小区3号楼一层办公大厅,莲花桥往西200米路南即到~!

    百世荒唐 4人参与回答 2024-09-21
  • 广西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在桂林市叠彩路,忘记是多少号了,反正就是在八路军办事处旁边

    这谎狠扯 3人参与回答 2024-09-21
  • 上海市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

    中级经济师考试的官网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中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中专、职高或技校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

    烟圈 3人参与回答 2024-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