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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那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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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悍的菇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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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发布 -【福建泉州人事考试咨询电话】https://www.shrsks.org/ask 09月20日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组织2015年上半年南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5年南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4月30日至199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特别说明: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⑵南安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或曾被我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但服务期未满五年而辞职的人员不得报考;⑶已与卫生部门签约为“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毕业生和已签约的泉州市2012年相对边远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定向生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2.报考者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的查询平台查询认证。 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法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须经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 3.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5年4月3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5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户籍要求为泉州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此外,2015年4月3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地或生源地(籍贯地)的限制。 5.招聘岗位的级别,是指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本次招聘人员转正时可直接聘任的级别(应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条件,不具备条件的按其实际取得的资格聘用)。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2015年5月4日8:00至5月8日17:30)。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的“在线报名”栏目查询岗位,并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后应及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报名及缴费系统将于2015年5月8日17:30关闭。 2.资格初审(2015年5月4日8:00至5月9日17:30)。考生报名并成功缴费后,由卫生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因所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考试的报考人员,建行网银将于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报名费退还其缴费的银行卡账号。进入考核阶段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卫生部门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15年5月27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 1.笔试科目: 护理(助产)岗位(NA01—NA07岗位):《护理专业知识》。 其他医学类岗位(NA08—NA58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 2015年5月30日14:30-16:3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南安市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4.加分办理。加分手续办理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事宜将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另行发布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于2015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 (3)符合《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聘任期满有关工作的意见》(闽委组综[2014]111号)规定的于2015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3年大学生村官。 (4)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3)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文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发布,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考试设A类职位和B类职位,具体职位类别详见《岗位信息表》。A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B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4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一律不予列入体检、考核。 五、体检、考核、岗位选择、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1)烈士子女;(2)退伍军人;(3)独生子女;(4)计生“二女”户;(5)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6)取得较高专业技术资格;(7)若综合成绩相同,具备相同的优先顺序条件或同时不具备优先顺序条件的,则由人事卫生部门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具体加试内容形式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的组织。由人事卫生部门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须根据体检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体检结果由组织人事部门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组织人事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岗位选择 体检结果公布后,同一岗位代码中如包含多个不同单位的,由该岗位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服务单位;如果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前述的体检人选优先确定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三)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核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人事卫生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在报考岗位服务满5年。 (二)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经人事卫生部门同意,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对涉及多个单位的岗位,若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6399538。 (四)本次公开招聘除报名阶段在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发布报名信息外,其他相关信息均将通过南安人事人才网()、南安卫生网()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本次报名相关事项可登陆泉州人事考试网的“交流园地”栏目进行留言咨询,也可登陆南安人事人才网的“业务问答”栏目进行留言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将及时对考生的咨询进行回复。 2.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缴费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南安市公务员局、南安市卫生局,咨询电话:86382421(南安市卫生局)、(市公务员局)。 (五)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南安市公务员局、南安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2015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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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圈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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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泉州市公务员局、泉州市卫生局定于2012年4月22日举行泉州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用人单位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五)未被我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内(含试用期内)员工,且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曾被我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为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含试用期内),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75名。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2012年春季泉州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特别说明:“临床医学”专业指医科大学(医学院)的“临床医学”专业,均为西医(不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 三、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泉州人事考试网()的“在线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于3月20日至3月28日17:30前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报名系统将于3月28日17时30分关闭。 2、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网上报名考生的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3月20日起至3月30日下午17:30止。报名人员可于资格初审期间通过登录考生通道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 进入考核阶段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政府人事部门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3、缴费。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个人信息后或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建设银行龙卡)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缴费时间截止至3月31日17∶30。缴费既可由报考者本人缴纳,也可由报考者委托持有建行卡的他人代为缴纳。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进行咨询。 对于因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所报考岗位因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考试的报考者,网银将在半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 4、准考证下载及打印。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并成功缴纳报名费后,可于4月16日至4月20日登录上述报站,通过登录考生通道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必须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符合规定,即必须为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3、考生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考生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对“其他条件”有作要求的岗位的考生(如两年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中级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5、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好本人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不得用《报名信息表》代替准考证参加考试。 6、考生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不得同时报考两个或以上岗位,也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另行组织面试。 (一)考试科目 1、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病理方向)、临床医学(超声诊断学方向)、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学(超声医学方向)、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康复治疗学(西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药学、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妇幼卫生、预防医学(妇幼保健方向)、麻醉学、病理学的考生,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2、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护理或助产的考生,考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 3、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 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时间:2012年4月22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登录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泉州卫生网查询。 (五)笔试成绩合格线。泉州市光前医院和泉州市急救指挥中心的所有岗位不设合格线,其他岗位考试合格线为50分。 五、考核、体检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考试合格的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无符合条件对象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 2、体检标准。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部《关于修订及的通知》执行。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通知在泉州市卫生局网站发布,体检工作接受市公务员局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考核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局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合格公示后,考生应及时跟踪落实把个人档案调到泉州市公务员局或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以便及时办理查阅档案和考核手续。考核时考生应提供准考证及以下相关材料: 1、未就业的应届及往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等各项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3、未就业的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批表》。 4、合作办学。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以国内院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三)决定聘用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人事网、泉州卫生网上公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六、岗位资格条件认定 (一)学历条件 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的,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以及网络教育等方式所获得的学历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 (二)专业条件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的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三)户籍条件 2012年3月20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2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符合我省户籍要求的报考对象。其他有关户籍要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四)其他条件 1、限定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只有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未就业的2011届及以前的毕业生不属于应届毕业生范畴。 2、报考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签章认证的劳动合同或考生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3、在备注栏中标注“△”的岗位,专升本学历的考生不能报考。 七、其他事项 (一)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由招聘单位、市卫生局商市公务员局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我省及我市有关规定,泉州市公务员局将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笔试前向市公务员局流动开发科递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的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和“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其中,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凡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 (四)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环节应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市纪委、监察局驻泉州市公务员纪检组、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22117652。 (六)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以及泉州市卫生局网站发布,考生应注意关注网站相关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陆泉州人事网的“在线咨询”栏目或泉州人事考试网的“交流园地”栏目进行留言咨询,泉州市公务员局和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将及时对考生的咨询进行回复。 2、电话咨询。报名手续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市公务员局流动开发科或市卫生局办公室,市公务员局流动开发科咨询电话:、22119493、22199898,市卫生局办公室咨询电话:。 (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公务员局、泉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公务员局 泉州市卫生局 2012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 2012年春季泉州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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