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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发布 -【新和人事考试中心】https://www.shrsks.org/ask 09月21日讯:

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021年7月6日10:00—7月18日23:00,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2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一、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考试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3年9月12日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 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三、报名事项(一)报名要求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二)报名时间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0:00—7月18日23:00;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0:00—7月2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0:00—7月21日17: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相关条件并正确选择拟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三)告知承诺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利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四)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五)对于符合免二科和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工作证明及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符合免试的相关证件,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审核。现场人工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7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通过现场人工审核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报考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核查通过、缴费成功、报名完成,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六)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七)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八)打印准考证。2023年9月6日10:00—9月10日,报名成功后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四、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人员须知(一)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二)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考场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三)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六、考区设置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区直(呼和浩特)和全区11盟市均设置考区。七、考试收费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70元。附件:自治区各盟市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7月2日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考区审核单位审核点地址咨询电话区直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地调院前楼0471-66001980471-6601168包头市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406房间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安达广场南,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兴安盟兴安盟人才服务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东北角一楼大厅通辽市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科尔沁区和平路739号劳动大厦院内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0475-88200120475-8820013赤峰市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西侧三楼锡林郭勒盟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 一楼大厅11号窗口)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大楼东大厅一楼、 8150963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路北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鄂尔多斯市一中南门往西500米路北)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新华西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8室乌海市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乌海市滨河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东大厅阿拉善盟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盟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317室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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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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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 (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2747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其中:报考地(州、市)及以上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报考县(市、区)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报考地(州、市)及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7.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新疆12所本科院校符合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高校党组织推荐,可报考选调生。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的职位,驻疆部队现役军人、新疆县乡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受援地)户籍;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7.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8.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9.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二、时间安排(一)报名、缴费时间报名时间:3月25日10︰30—3月31日18︰30缴费时间:3月26日10︰30-4月1日18︰30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录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二)笔试时间(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4月20日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4月21日 《公安专业科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5月下旬(四)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三、考录程序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笔试之后,选调生考录程序单独进行。公示前,各环节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根据实际需要,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适时组织补充招录工作。(一)报名及资格初审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职位专业要求的依据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1)网络报名。具体方法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须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或(),根据职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系统程序会自动提示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提交各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是否通过系统会自动提示。凡职位有专业设置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目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政策解读》(附件3)相关专业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要求附后(附件4)。2.相关费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1)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部分笔试费用的手续。(2)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二)笔试1.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2.加试科目(1)《公安专业科目》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2019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件6)。(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人员须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3.笔试加分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围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4.考试要求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5.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吾尔语言文字统一命制。《申论》试卷按县(市、区)及以上机关、乡镇机关分级命制。6.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其中,对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南疆四地州单独划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不明事宜,可咨询报考职位所在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三)资格审查1.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确定。根据职位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招录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统一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有缺考科目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2.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报考有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须提供相应证明:(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2018年度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视同满8个月服务期)。(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驻疆部队现役军人、新疆县及以下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3. 资格审查部门(1)自治区区级机关负责本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2)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地(州、市)职位的资格审查。(3)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负责铁路运输法院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查。(四)面试1.面试组织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机关具体实施本地、本机关面试工作。2.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按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录数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3.专业能力测试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超过面试成绩的50%,并计入面试成绩。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自行组织实施,地(州、市)以下机关职位由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五)总成绩计算1.公共科目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2.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成绩计算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专业科目考试×3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六)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7)执行。(七)体检1.体检组织和标准按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各招录机关在本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附件8)执行。2.体检要求体检人员按照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录机关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经地(州、市)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根据不同情形按照“当场、当日、7日内”时间段规定的复检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八)考察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按规定对报考本地、本机关的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被考察人员应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9),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九)公示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办理录用手续后(不含政法专项编制新录用的人民警察、南疆四地州乡镇公务员、选调生),全部到南疆四地州农村幼儿园支教一年。支教工作结束后,支教人员回原招录机关(单位)工作。支教考核情况作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的主要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的意见》(新人社发〔2010〕145号),新录用人员须参加初任培训,初任培训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重要内容。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一)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须强化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监督。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成督导巡视工作组对全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督导巡视。(二)参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三)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四)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八条,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在机关主要领导与本人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五、信息发布本次考试录用《招考公告》在新疆党建网()、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网络报名、成绩查询、公示均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实施。本《招考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六、政策解释本《招考公告》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职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职位表》发布的联系电话,由招录机关负责解答(附件10)。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各附件。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链接.docx 附件3:政策解读.docx 附件4:现场报名须知.docx 附件5:公共科目考试大纲.docx 附件6: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x 附件7: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x 附件8: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x 附件9:考察表.docx 附件10:咨询、服务、监督电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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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人事考试网《2022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须知》可以得知,广东2022年上半年网络工程师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在报名选择的地市参加考试。广东2022年上半年网络工程师各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报名点考试机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广州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020-12345深圳深圳市考试院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珠海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汕头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汕头市东厦路60号二楼2080754-88329783韶关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大道北22号4号楼五楼503考试服务部河源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河源大道北177号梅州梅州市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部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惠州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汕尾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汕尾市技工学校高技能楼3楼东莞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六楼中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江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二楼B206室佛山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二、三楼0757-838741230757-83874124阳江阳江市人事考试中心阳江市二环路208号6楼0662-22356160662-3165253湛江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茂名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肇庆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清远清远市人事考试院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层潮州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揭阳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揭阳市榕城区建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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