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法与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将会发生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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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细则》基本精神概述
《实施细则》对报名条件、报名程序进行了明确,符合《实施细则》条件的人员,可按照流程报名,审核通过后参加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考核内容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合格医师的执业注册参照《医师执业注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中医(专长)医师将根据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参照现有的《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不再另行制定考核办法。
三、《实施细则》出台的意义
《暂行办法》中对报名条件、考核程序、执业注册及定期考核依据、原令第52号与《暂行办法》的衔接未细化,且按照国家要求,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制定本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实施细则。因此,出台《实施细则》,可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提供明确的报名条件、程序信息,为各市、县(市、区)开展中医(专长)医师的执业注册、定期考核等提供相关政策依据,是依法行政的进一步深化。
四、新老政策如何衔接
原令第52 号继续实施,保留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原渠道不变。《暂行办法》实施前已按照原令第52 号规定取得我省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师承人员需签订合同并公证,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可提供《实施细则》所需材料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我省颁发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可提供《实施细则》所需材料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我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人员也可以参加按照原令第52 号规定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中华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医师执业注册办法》已于2022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建立医师信息,全面实行医师电子注册,且一次注册区域有效。
2022年3月2日,国家卫生网站发布《医师执业注册办法》,《办法》指出,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国家卫生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工作。
2022年2月28日,国家卫生发布了《医师执业注册办法》(国家卫生令第1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原因: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原令第5号)于1999年7月16日颁布实施,对医师执业注册条件、注册程序、注销与变更注册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医师准入,加强医师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健康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医师执业注册也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
(1)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简称“放管服”)的要求,亟需改革医师执业注册制度,进一步优化注册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
(2)医师执业流动性增强,多点执业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有力推动和加强规范;
(3)医疗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应用成为加强事中事后的重要手段,医师注册电子化势在必行。
为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根据《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对《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进行了全面修改,制定了《医师执业注册办法》。
二、医师注册主要变化
在总结梳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国卫医发﹝2022﹞86号)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办法》通过建立区域注册制度、电子注册制度、注册信息公开和查询制度,改进医师执业注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办法》将医师执业地点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修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执业医师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以合同(协议)为依据,确定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医师信息,实行医师电子注册。通过网上“一站式”注册服务,改进原有注册模式,方便医师办理注册、变更、注销等事项,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注册内容公开制度和查询制度。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医师注册信息查询服务,并对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确立公开和查询制度,既加强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又便于社会公众自主选择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三、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理由
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间,优化注册流程,有效提高行政审批办理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
另一方面在注册过程中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种数据,有利于构建医师执业全过程、动态化和高效能的模式,提高医疗服务精细化水平。
前期,国家卫生已在京津冀地区开展了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
《办法》第四条明确提出实行医师电子注册,将为全国推广医师电子化注册提供法律依据。
四、《办法》医师注册的优化
《办法》通过建立完善医师信息,加强其对个人信息的自动识别功能,精简办理注册所提交的材料。删除了原办法第十七条变更执业注册申请时需到原注册部门变更“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的规定,实现执业编码唯一制,优化医师注册。
五、《办法》医师退出机制的完善
《办法》通过建立注销注册退出机制,及时清理医师队伍中的不合格人员,对于不适合执业的医师予以注销注册,引导医师依法执业、规范执业,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和环境。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医师信息及时更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规定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予以注销注册;增加了对医师参与有组织作弊不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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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引起行业热议。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医师法》。
医师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每年8月19日为中国医师节。这部法律共计7章67条,将为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效法律保障。
《执业医师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医师执业的法律,自1999年颁布实施以来,至今已20余年,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时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跟上时代发展。因此,修改《执业医师法》势在必行。
关于《医师法》修改,在2022召开了立法研究课题开题会,今年年初已经开始落实修订准备。十三届全国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全国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修订执业医师法的议案。
此前《医师法(草案)》中有提到,医师分为临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等四个类别;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最低学历由中专提升为大专。在新的医师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中专学历都还可以报考!
《医师法(草案)》一出,很多同学想知道中专生什么时候不能报考?现在明确医师法施行的时间,中专生不能报名医考的时间也确定了!《医师法》自2022年施行,2027年后,中专学历将不能报考医师资格考试。
中专生如何有效利用这5年的时间拿到执业医师证书或者达到报考的门槛呢?毫无疑问,要抓紧时间,努力参加考试。如果你已经考了助理医师,5年内考下执业医师即可。
如果你还没有考助理医师,建议近两年内考下执业(助理)医师。拿到助理医师后,再通过成人教育的方式提升学历。大专毕业后满足相应的年限也可继续报名执业医师。
如果你目前是在职的中专生:要积极参加学历提升考试,升入对应专业的医学高职院校,取得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每一次执医考试都很关键。
还没有拿证的同学,要抓住今年的考试机会,好好准备,争取尽快考过,尽早拿证!当然,医师法不仅修改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也对执业规定和权利保障等方面做了调整。
增加规定,执业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应当以其中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备案等手续。
增加规定,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后,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累计一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正高级技术职称。
增加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明确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医师执业证书的,三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
其余修改这里不做赘述了,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查看;最新完整版《医师法》还没发布,以上为会议提出的部分修改内容。另外《医师法》明确规定每年8月19日为中国医师节。
重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它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和服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
想必很多朋友会想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今年的或者以后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有什么影响?目前官方没有发布任何相关的,但小编觉得机构的调整对于今年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可能影响不大。因为很多政策的实施需要一段时间,所以今年考试的变化应该不会很大。
根据此前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发展规划(2022—2022年)》,从2022年起,医师资格考试将开始进行以下十个方面的改革:
全面建设乡村全科医生队伍
儿科和院前急救短线专业加试继续进行
固定合格分数线改革基本实现
修订临床、中医、口腔、公卫医师准入标准
2022年实施新大纲
加强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题库建设
制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新标准
稳步推进计算机化考试
继续开展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
「一年两试」改革扩大试点
2022年有可能是今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最容易的一年!因为伴随着新部门的成立,各项政策可能都会随之变化。各位还是好好准备考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