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第一执业点租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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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我国对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发布了最新规定,与之前执业医师的多点执业办理有所区别,不少小伙伴后台私信我把这块的内容整理一下,这不,今天就来和大家说说执业医师的多点执业办理方式是什么?有什么要求?一起来看看吧!
执业医师的多点执业办理方式:
在医师个人端中提交业务申请“点击多点执业”填写,医疗机构确认后,拿着纸质材料去卫生局办理。
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任职工作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
2、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同意其在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执业;
3、在第一执业地点能完成诊疗任务,不担任行政职务,非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5、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
6、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应当与在已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
7、近2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8、中医类别医师以中医坐堂诊所作为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中医坐堂医诊所办法(试行)》执行。
拟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向其多点执业机构的登记机关
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明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其多点执业的相关协议或证明;
4、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不担任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等行政职务的证明;
5、聘用其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
6、聘用其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医师应与拟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签订协议,约定执业期限、工作任务、时间安排、薪酬、保险等,明确在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时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及解决办法。聘任多点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按规定为拟聘医师在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注册手续。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实行区域注册制。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发送的关于“执业医师的多点执业办理方式是什么?有什么要求?”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总的来说未来医药行业发展趋势非常可观,所以建议有意向的考生,尽早学习报考,早日成为医药行业的一员,为祖国医药行业发光发热。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任职工作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
2、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同意其在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执业;
3、在第一执业地点能完成诊疗任务,不担任行政职务,非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5、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
6、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应当与在已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
7、近2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8、中医类别医师以中医坐堂诊所作为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中医坐堂医诊所办法(试行)》执行。
拟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向其多点执业机构的登记机关
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明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其多点执业的相关协议或证明;
4、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不担任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等行政职务的证明;
5、聘用其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
6、聘用其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任职工作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
2、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同意其在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执业;
3、在第一执业地点能完成诊疗任务,不担任行政职务,非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5、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
6、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应当与在已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
7、近2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8、中医类别医师以中医坐堂诊所作为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中医坐堂医诊所办法(试行)》执行。
拟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向其多点执业机构的登记机关
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明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其多点执业的相关协议或证明;
4、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不担任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等行政职务的证明;
5、聘用其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
6、聘用其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什么是医师多点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是根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要求,由国家发布的。2、关于多点执业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
3、如何申请多点执业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均用A4纸打印):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同意其到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执业的证明;
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不担任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证明;
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聘用证明;
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关于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时与执业医师责任分担约定的声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