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执业医师在台湾认可吗
霸气的大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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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由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凭此证明和其它规定证件方能入场考试。证明复印件由考点保存两年。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深圳;澳门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珠海;非大陆学历考生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任何一个考点进行现场审核。
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将按照《关于修订第三十四条的》(卫医发〔2022〕3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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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的3项政策措施如下:
(一)为扩大农产品在大陆,自今年5月1日起,对水果检验检疫准入品种由18种扩大到22种,新增柳橙、柠檬、火龙果和哈密瓜4种水果准入。
(二)为帮助解决产蔬菜丰产季节出现的困难,开放甘蓝、花椰菜、丝瓜、青江菜、小白菜、苦瓜、洋葱、胡萝卜、莴苣、芋头、山葵等11种主要蔬菜品种检验检疫准入,并实行零关税。
(三)为扩大捕捞和养殖的水产品在大陆,对部分鲜、冷、冻水产品实行零关税优惠措施和检验检疫便利。对籍渔船打捞的部分远洋、近海水产品和在地区养殖的部分水产品进口,实行零关税措施;具体品种为鲳鱼、鲭鱼、带鱼、比目鱼、鲱鱼、鲈鱼、虾和贻贝等8种。对来自渔船自捕水产品输往福建,参照大陆自捕渔船做法,凭公海自捕渔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不再要求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12项政策措施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两岸农业合作,在现有五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基础上,、、决定,新批准在广东省佛山市和湛江市、广西玉林市设立两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批准在福建省漳浦县、山东省栖霞市设立两个农民创业园。
(二)为帮助农民解决水果、蔬菜丰产时出现的困难,供销总社等将根据农民和农民组织反映的情况与要求,适时组织由有实力的农产品供销企业和行业组织组成的农产品采购团,赴台采购。
(三)为方便原产于的水果进入大陆,降低果农和台商的经营成本,福建省厦门市建立水果集散中心,对入驻集散中心的进口水果经销商,给予免交保鲜冷库储存使用费以及经销场地免一年租金的优惠。
(四)为降低农产品在大陆的运输成本,决定,开放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农产品在大陆运输,享受部分地区过路、过桥费减免的优惠政策。
(五)为进一步促进两岸交流,决定,自即日起,正式认可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高等学校学历。
(六)为促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早日实现,国家、部、已制定《大陆居民赴地区旅游办法》,将于4月16日公布。该办法规定,大陆居民赴旅游,由指定的大陆旅行社作为组团社组织,以旅游团形式整团往返。组团社由国家会同有关部门,从已批准的特许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范围内指定。这些旅行社大多是大型旅行社,信誉好,服务质量有保证。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旅行社也就是接待社,须经大陆有关部门会同国家确认。该办法还规定,大陆居民赴地区旅游实行配额,配额由国家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下达给组团社。组团社在开展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前,须与接待社签订合同、建立合作关系。组团社须为每个旅游团选派领队,领队要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并申领赴台旅游领队证。大陆居民须持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地区通行证》及旅游签注赴地区旅游。
(七)为进一步方便同胞来往大陆,部决定,在原有开放海口、三亚、厦门、福州、上海五个口岸签注点(即“落地签注”)基础上,增设沈阳、大连、成都三个台胞口岸签注点,并将根据各地的实际需要,继续增加新的口岸签注点,为未办妥入境手续直抵大陆的同胞办理签注手续。
(八)为满足在大陆工作的一些同胞希望取得报关员资格的愿望,决定,开放同胞参加报关员考试,成绩合格者在报名地海关即可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将制定并公布具体报名办法,以利同胞报名考试。
(九)为了给在大陆居住的同胞提供良好、便利的医疗服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适合同胞就医习惯和特点的服务。继续在台胞较集中的广东、福建、江苏、上海等地医院指定相对固定的诊区,为同胞提供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地方,挑选一些资质好的医院,如心血管、脑神经、口腔医院等,设立专门门诊部,接待同胞,实行“一条龙”服务。接诊医师可以是大陆医师,也可以是按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在大陆行医许可的医师。
(十)为有利于两岸医疗卫生交流合作、方便同胞在大陆就医,将为同胞在大陆就医后回报销医疗费用提供便利。大陆医院在按大陆有关规定书写和保存医疗文书的同时,据实给就诊的同胞提供一份符合回核退费用要求的医疗文书。
(十一)继续欢迎和鼓励医疗机构与大陆合资合作兴办医院。投资者最高股权可占70%,合作期限暂定20年,合作期满可申请延长。
(十二)决定,准许符合规定条件的同胞在大陆申请执业注册和短期行医。同胞可在大陆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注册、执业或从事临床研究等活动。在大陆取得医学专业学历、考取医师资格的学生,如需要在大陆执业,可在各地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地区医师申请来大陆短期行医,在履行相应手续后,可在大陆从事为期1年的执业活动,期满后可申请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