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与执业医师法哪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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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药执业药师证和中药执业药师证的区别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考试内容不同:
西药执业药师证的考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
中药执业药师考试科目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
二、执业范围不同。
西药执业药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中药执业药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三、免试规定不同: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百度百科-药品经营许可证办法
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分为执业中药师和执业西药师考试,有执业西药师所在的药店可以经营西药,而有执业中药师驻店的药店可以经营中药和西药。
口腔医学是可以报考执业药师考试的,执业药师考试用书为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有:
药学类:
药事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理学部分和药物分析部分药学专业知识(二)含药剂学部分和药物化学部分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
药事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药鉴定学部分和中药化学部分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听到执业药师和医院药师要合并的,想必很多人都是很震惊的吧,那么这个是不是属实呢?具体是如何执行的?又发生了哪些变化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执业药师,要被合并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中华人药师法(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卫办医函〔2022〕484号),开始向医药部门征求意见。其中引起热议的是:我国医疗机构药师和药监的执业药师将采取“统一考试、分类注册、分类”。并且,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执业药师获得国家“药师”资格,可以合理流动到医院。
《意见稿》第16条明确提到,药师经执业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社会药点,以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
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药学服务工作。变更到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药师须经六个月以上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这是否意味着在我国实行多年的医疗机构药师和执业药师双轨并行的药师制度要发生变化,执业药师,要被合并了?
执业药师地位和待遇或将提高?
执业药师与医院药师合并一传出,迅速在药师圈引起巨大反响,那么,执业药师地位和待遇会相应提高么?
就目前而言,医院药师报考条件严格,认可度高,待遇好,而社会药房的执业药师在社会中地位往往并不被认可,在百姓眼中,医院药师更为专业,而药店药师偏向于“推销”或“售卖”药品。
药师的合并意味着执业药师与医院药师两条平行线开始出现交点,打破了以往医院卫生和药监执业药师互不承认的局势,执业药师逐渐向医院药师靠拢,相应的待遇会提升,同时,也让更多人了解执业药师,让社会药房药师地位有所提升。
卫生医疗互认,成为关键
“执业药师流向医院,认可度高么?卫生医疗会愿意招收社会药房的执业药师么?”
医院药师和执业药师合并,最大的障碍就是卫生医疗不互认,或者有条件的互认。如果按新版药师法草案执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思路”,让需要变更到医疗机构执业的药师经六个月以上培训并考核合格即可变更,这样扩大了就业执业范围,对药师发展必定是利好。
但医院药师属于职称,执业药师属于资格,目前已经有部分省份发布将执业药师资格证等同于职称,体制内的执业与市场化的执业模式结合,这似乎也在逐渐促进卫生医疗承认药房的执业药师。
以上就是执业药师和医院药师合并的有关,那么,大家是否希望医院药师与执业药师合并呢?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类别。
药学类考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