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明确医师的执业?围
最新回答
为了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保护医师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投票通过了医生法,口腔从业者,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投票通过了医生法,该法将于明年3月1日通过。明确规定每年8月19日为中国医师节。保护医师的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
保护人民健康,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打击涉及医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侮辱、诽谤、威胁、威胁等方式侵犯医生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自由,对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学生和医学毕业生的相关临床行为作出了新规定,明确了他们应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参与临床活动。
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和评估后,医生可以扩大执业范围。执业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应当以其中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医生所在地的第一执业地医疗机构不得无理阻挠、限制医生多点执业,不得通过内部考核、职称评定等方式对多点执业人员进行不公平待遇。在保护医生权利方面。
医生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显然是不可侵犯的,明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阻碍医生依法执业,干扰医生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明确禁止以侮辱、诽谤、威胁和殴打等方式侵犯医生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对医师在法律允许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外或者注册地、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以外执业的违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关于执业医师注册的范围,我在这里讲一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具体大概在医师注册执业范围暂行规定中有明确说明),医师在乡镇卫生院级别或社区中的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以注册3个以内的执业范围,这个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确实有的地方允许注册3个以内的执业范围,但大部分地区是不实行的,因为地方差异,国家政策下来后,各省卫生厅会根据地区实际需求在这个政策基础上会做出进一步的细化要求,例如我省,就只能规定注册一个执业范围,最新的文件现在只能注册一个执业范围,但这个文件我还没有看到,所以即便你只能注册一个执业范围那也很正常,按规定,多个执业范围只能是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中,不包括诊所,如果你认为少了一个执业范围可惜了,那可以不变更,这是能够保留两个执业范围的最佳途径。
本人负责执业医师注册等相关工作,有机会多交流!
可以。主治医师成为法人负责人是可以多点执业,但第一执业地点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的执业医师不纳入多点执业范围。
根据多点执业申请条件: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
2、能够完成已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的工作;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4、申请多点执业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该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5、两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被核实的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记录。
扩展资料: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由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凭此证明和其它规定证件方能入场考试。证明复印件由考点保存两年。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深圳;澳门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珠海;非大陆学历考生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任何一个考点进行现场审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业医师
这里所说的执业范围,是指不同医学学科的诊疗方法,比如中医医生的执业医师证的执业范围为中医专业,是指中医医生只能运用中医方法从事治疗活动,不能从事口腔、外科、产科之类的西医诊疗活动,否则就是超范围执业。这与中医执业医师能否开西药处方是两回事,不能等同对待。
《处方办法》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具有处方权,但并没有明确规定中医医生不能开西药处方,或者说西医医生不能开中药处方,可以说,中医医生是有开具西药处方的权利。实际当中,中医经常会开西药,西医也经常会开中药。
在你说的这个事件当中,如果你要以中医医师开西药处方提出异议或投诉,基本上是不会被采纳的。问题的关键是:
院方为何只出示其中一名医生的医师证,另外一名医生有无执业医师证书,这是医疗纠纷或事故认定的基本点,如果没有执业证书,那就是无证行医,基本上不用鉴定,可认定医疗事故,直接可以去和医院谈赔偿的问题。
对诊疗过程有异议,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为院方责任,再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