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证是哪个机构签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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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签过合同的话按合同时间,没签过就按一年的周期填。这一项不重要。
执业医师证变更执业地点:
(一)区外到区内: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其原执业机构意见栏由原执业机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原执业机构公章,拟执业机构意见栏由拟执业机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拟执业机构公章;
2、聘用证明原件;
3、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区内到区外: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其原执业机构意见栏由原执业机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原执业机构公章,拟执业机构意见栏可不填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执业医师证变更执业范围:
(一)《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审核表》,其执业机构意见栏中由执业机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需填写同意聘用某科目的意见,盖执业机构公章(下同);
(二)更高一级有专业取向的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或者提供由我厅开具的培训单原件及指定培训单位出具的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或者进修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聘用证明原件(盖执业机构公章,聘用科目必须由执业机构填写新的执业科目);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具体变更流程在国家医学考试服务中心有详细说明,其他变更事项办理也可以查到。
拓展资料:执业医师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统一发放的,我国从业医师必须拥有的证书,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绿色封面的证书)。
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证考试的人员,通过每年一次定期举行的执业医师证考试获取。该证书也是判定医师是否具有从医资质的最重要标准,没有获得执业医师证的所谓“医师”属于“非法行医”行为。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执业医师证
你指的私人医疗机构是医院还是诊所?两者对法人的要求不一样。
以下情况不得充任医疗饥构的法定代表人:
1、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己被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5、被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在城市设立诊所的个人(即法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一、医疗机构法人变更的条件
1、申请:申请人登录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蒙城厅,选择《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法人》办事项,按要求输入办事项信息;或到所在村其它代办点申请办理;
2、受理:县卫计委医政股材料,确定是否受理;
3、:县卫计委医政股现场勘验及核准签署意见;
4、审批:报委领导审批;
5、发证:县卫计委医政股作出许可决定发证给申请人;不作出许可的即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以下情况不得充任医疗饥构的法定代表人:
1、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己被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5、被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城市设立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医疗机构法人变更要求
根据《医疗机构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变更法人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同意方可变更。
一般程序是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申请表上由原来的法人签字盖章,若是股份制还需要所有股东同意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新法人的身份证、简历、签名,如果是诊所还要新法人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建议新旧法人之间办一个公证书,明确债权债务等。可至当地的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办理或向当地卫生局医政科咨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处方,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法》、《医疗机构条例》、《品和精神药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
第八条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九条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乡、镇、村的医疗机构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第十条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处方权是两回事。你找个熟人办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你在这个机构里做医生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