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执业医师权利保障问题
__哪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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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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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认真履行制定的以下医学道德规范
救扶伤,实行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三)要在执业活动中,不断提高履行上述医学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逐渐形成良好的医学道德信念和养成良好的医学道德行为、习惯和风尚。
(四)随着生物医学的进步,医学高技术迅速发展,过去医学未曾涉及的领域而今成了医务人员活动的舞台,现在人们可以操纵基因、、子、、胚胎、人脑、人体和控制人的行为等。这种增大了的力量可以被正确使用,也可以被滥用,对此应如何控制?而且这种力量的影响可能涉及这一代、下一代以及后几代人,而这一代人的利益和子孙后代的利益发生冲突怎么办?……出现了不少医学道德难题,这些难题不解决,就会影响医学的进一步发展或向健康方向发展。因此,执业医师应结合自己的专业,增强对本专业中出现的医学道德难题的敏感性,进而去分析和研究解决的办法,以保障或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眸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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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法性原则。
律师法第3条第1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据此,律师的执业活动必须遵循合法性原则,执业主体合法,执业内容合法,执业程序合法。
同时,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行业声誉。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所有法律工作者处理各种法律问题都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我国律师法第3条第2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以事实为根据,是指律师在办理所有法律事务时,都要实事求是,忠实于事实真相。这就要求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查阅案卷,掌握确实、充分的证据,查明事物的本来面目,弄清事实和情节,并以此为根据来法律事务或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另外,还要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不能迎合委托人、屈服于外部干涉而歪曲事实真相为当事人谋取非法利益。
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律师在各项业务活动中,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忠于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正确地理解和运用法律来办理法律事务或者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对于律师来讲,既要遵守实体法,又要遵守程序法,既要严格适用法律条文,又要尊重立法原意,把“维律的正确实施”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和崇高目标,绝不允许随心所欲,规避法律,曲解法律,甚至公然违反法律,法律的尊严。如果在执业活动中遇有法律不完备的情况,律师应当根据宪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有利于事业、有利于人民利益出发,妥善地处理有关问题,而不应钻法律不完备的空子,做有损于国家和人民的事情。此外,律师还要密切注意新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司法解释,要及时学习并认真贯彻实施;注意有关部门宣布废除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及时停止运用。
3.接受原则。
为提高律师队伍素质,促进律师依法执业,律师法第3条第3款规定:“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
在接受国家方面,司法行政部门有权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有违反律师法规定的行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税务部门有权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否依法纳税的情况进行,对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偷税、漏税、抗税、欠税的,由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劳动部门有权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否依法用工的情况进行。在接受社会方面,律师执业中应当接受党的、党派的、社会团体的、群众组织的、人民群众的和社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都可以提出批评。
在接受当事人方面,当事人有权就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提出控告,要求依法处理;对于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自己造成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4.法律保护原则。
律师依法执业是律师发挥作用的前提。律师法第3条第4款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律师法第36条规定,律师担任诉讼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律师法第37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律师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律师协会的首要职责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誓言再羙丶抵可是流言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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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分析:题中材料“出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体现保障公民参与决策的权利,故B项符合题意,可以入选;决策权是决策机关的权力,公民没有决策权,故C项表述错误,不能入选;执政是党的执政方式之一,故D项表述错误,不能入选;A项不合题意,亦不能入选。因此,答案是B项。
花開終贁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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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本条是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的规定。
患者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保护患者的隐私是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它是公民人格权的一种。生命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健康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而享有隐私权就是维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维护公民的身心健康的权利。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执业医师法》第26条明确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中,让患者明白自己的病情;明白自己做何种检查项目;明白如何选择看病医生;明白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和影响自己病情转归应注意的事项。让患者知道看病时应遵守医院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知道看病时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知道自己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签字手续;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相关程序。医务人员在疾病诊治过程中,应尊重患者的意愿,并且在不影响治疗的前提下,将病情、诊疗措施以及有可能存在的医疗风险如实地告诉患者,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
臭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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