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如何办理医师执业类别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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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与原律师事务所办结业务、档案和财务的交接手续。
律师申请本地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执业机构所在地区县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区县司法局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及劳动聘用合同;
(四)经北京市律师协会的执业经历证明。
律师申请本地变更执业机构时,应当如实填报《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
区县司法局应当自收到本地变更律师执业机构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并将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司法局应当自收到区县司法局报送的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变更执业机构的决定。
准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与原律师事务所办结业务、档案和财务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一条 律师申请异地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执业机构所在地区县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区县司法局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应当包括劳动聘用合同和北京市所属人才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关系存放证明。
(四)经北京市律师协会的执业经历证明。
申请人应当提交原执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原执业律师事务所所属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供协会。
律师申请异地变更执业机构时,应当如实填报《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
第二十二条 区县司法局应当自收到异地变更律师执业机构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符合条件的,开具调档函,调转律师执业档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开具调档函,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完成后,北京市司法局在网站上进行。
第二十四条 北京市司法局应当自收到区县司法局报送的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调转律师执业档案期限不计算在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执业机构的决定。
准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2022年北京执业药师考试并入2022年度开展有关问题的解答
北京地区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是否举行?
答:不再组织。全部并入下一年开展。
本年度已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如何办理考试退费?
答:报考人员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本年度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2022年报名参加北京地区该项考试时,是否还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答:不需要。直接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报考同项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无须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可等待网上缴费环节开启后直接网上缴费。
未开始报名的2022年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可否到其他省市参加考试?
答:全国各考区均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开展网报工作,由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按照人社部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如果今年在其他省市参加考试,明年还能在北京地区报考吗,需要办理转考手续吗?
答:不需要。对于国家级资格考试符合当年度北京地区报名条件和要求的报考人员,可以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
2022年度调整考试,北京地区已取得2022年及以前合格成绩的报考人员,其考试成绩如何?
答:合格成绩实行动的考试,2022年未在其他省市参考的,北京地区报考人员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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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执业医师注册流程如何操作?
目前是先在电子化个人端入口提交变更注册的业务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去卫健委办理:
国家卫计委医师电子注册个人端入口登录后点击业务申请: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变更执业地点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原执业机构公章或机构主管部门公章);
3、原《医师执业证书》;
4、执业地点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注册的医疗机构(辖区内,下同)变更到其他非本级注册的医疗机构(辖区外,下同)的,应提交能装载信息的软盘或U盘(存入信息后退回);须同时变更执业范围、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本级只签署执业地点变更意见,其他变更由新注册机关依法办理。
5、从辖区外的医疗机构变更到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的,应提交原注册主管部门导出的医师执业信息(存在软盘或U盘)、变更单、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印件(加盖机构公章确认)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6、在辖区内医疗机构间变更执业地点的,应提交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确认);
7、已注册执业医疗机构名称变更,需办理医师执业变更注册的,提交已变更名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机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8、在医师定期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由其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向考核机构提出进行提前考核,需核查《医师执业证书》考核记录。增加执业范围的条件
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电子化注册流程:
1、进入“中华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点击右下角“服务平台”下的“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化注册信息”。
2、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化注册信息”页面,点击“医师电子化注册--个人端入口”。
3、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个人端)”页面,点击登录界面右下角的【注册新账号】。
4、填写注册信息,输入“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填写正确的“验证码”后,点击【确定,继续】。
注意:请您参照个人身份证认真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姓名是您的个人真实姓名而不是用户名,请勿随意填写。
5、填写“手机号”、“电子邮箱”、“登录名”,正确设置“登录密码”和“确认密码”后,点击【确定,继续】。
注意:带有星号*的为必填项
6、电子化账户注册成功,点击【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进行登录。(请牢记您的用户名和密码,建议记录下来或手机拍照)
7、在登录之前,建议使用手机微信扫描页面中二维码即可绑定微信,下次可直接扫码登录。
医师执业注册业务流程>>电子化注册详细攻略
第一步:个人端提交申请
长按识别,进入民科微服务小程序
1、在民科微服务小程序【我的】中,点击【我的电子化】
2、点击进入【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
3、在医师个人端,点击右上角【下拉导航】中的【业务申请】
4、在【业务申请】中选择“注册”申请“点击进入”。
5、然后填写业务信息:上传个人相片、选择执业地点、选择主执业机构、规培医师选择“否”,填写执业范围、任职资格等,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下一步”
注意:
(1)执业医师的执业地点是省级行政区划,例如:北京市、河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助理医师的执业地点是区县级行政区划,例如:河北石家庄安区、北京朝阳区;
(3)执业范围最多可选择三个。
6、最后进行“填写业务打印表单”,完成个人端业务提交
第二步:新工作单位审核
第三步:卫健委审批
注意:如需在军队或武警医院注册,联系军队门办理执业注册等相关业务
具体情况可以看看我整理的这篇文章:网页链接。如果有不懂的可以问我,我尽量解答,希望我上面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