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备案之后怎么变更注册
倾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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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没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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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奴烟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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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申请多地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不得超越第一执业地点所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
三、医师变更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以及变更第一执业地点的,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办更后原有的多地点执业注册同时失效,确需保留多地点执业的,必须按本法规定重新办理。
《中华人执业医师法》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二十一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二)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
い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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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国家建立医师信息,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间,优化注册流程,有效提高行政审批办理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另一方面在注册过程中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种数据,有利于构建医师执业全过程、动态化和高效能的模式,提高医疗服务精细化水平。前期,我委已在京津冀地区开展了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
电子化注册后还用去卫生局申请吗?
回答:需要,国家要求进行医护电子化注册,具体流程是,完成注册-在个人端提交业务申请-拿纸质材料去卫生局办理!以下个人业务的申请都需要拿着纸质材料去卫生局办理!
医师个人办理业务,必须按要求在医师个人端提交申请并经医疗机构确认后,才能去卫计委办理(需带纸质资料文件)。
1、注册
凡取得国内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执业医师的执业地点为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的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地点为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执业医师可以在不同省份同时注册执业地点。一个执业地点下,有并且只有一个主要执业机构。
2、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
在医师类别相同并且主要执业机构不变的的情况下,由助理注册升级为执业医师注册。助师升医师完成后,助理医师注册信息自动失效。
3、军队变更入
军队的医师要变更到本卫生下的医疗机构进行执业,请在此处操作
4、变更到军队
地方注册的医师,要变更到军队,请在此操作。重要提示,变更到军队业务完成后,地方的注册信息全部失效。
5、变更
可进行执业地点变更、执业范围变更、执业类别变更,并可变更主要执业机构。
6、注销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所在机构,可申请办理注销注册:
(1)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5)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
(6)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两年的;
(7)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8)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
(9)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10)本人主动申请的
7、多执业机构备案
医师注册了一个执业地点并有了一个主要执业机构后,如果要到其他机构执业,需到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分别申请备案。
8、多执业机构取消备案
在主要执业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备案的注册信息,可申请取消。
9、申请取消“多地点执业”
按原医师多地点注册政策办理的医师多地点注册信息,可以查询和取消。不可新增。如果要在本省多个机构执业,可按“多执业机构备案”业务办理。
以下业务需到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直接办理:
补录老人资格。
港澳台医师内地资格认定。
港澳台医师内地短期行医。
外国医师内地短期行医。
暗香疏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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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师执业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
医师(助理)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扩展资料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者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
(一)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
(六)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七)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八)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
(九)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本人主动申请的;
(十一)国家卫生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30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一)调离、退休、退职;
(二)被辞退、开除;
(三)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备案满2年且未继续执业的予以注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师执业注册办法
几度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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