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变更执业地点要人事档案吗
愁千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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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请求 变更执业范围,该当 提交下列资料 :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请求 表;
2、《医师资格证书》;
3、《医师执业证书》;
4、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生学历或许 培养训练 考核合格证明;
5、聘用单位赞同 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6、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则 的其他资料 。
扩展材料 :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该当 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请求 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则 提交的其他资料 。
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同意 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交办的职责 和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的义诊等除外。
医师请求 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请求 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请求 办理变更手续。
医师请求 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请求 人该当 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请求 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请求 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按照 前款规则 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注册主管部门该当 自收到变更注册请求 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契合 变更注册要求 不予变更的,该当 自收到变更注册请求 之日起30日内书面请求 人,并阐明 理由。请求 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请求 行政复议或许 向人民提起诉讼。
医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进程 中,在《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事项已被变更,未完成新的变更事项答应 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医师执业注册主管部门,该当 对《医师执业证书》的准予注册、发放、注销注册和变更注册等,树立 统计制度和档案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该当 对准予注册、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备案。
参考材料 来源:
这是关于 执业医师注册范围变更是什么?的解答。94
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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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诱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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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外。
第十七条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手续。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八条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医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过程中,在《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事项已被变更,未完成新的变更事项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第二十条医师执业注册主管部门,应当对《医师执业证书》的准予注册、发放、注销注册和变更注册等,建立统计制度和档案制度。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准予注册、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人员名单邓以,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备案。
第二十二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中华人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和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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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自我的女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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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外。
第十七条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手续。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八条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医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过程中,在《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事项已被变更,未完成新的变更事项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第二十条医师执业注册主管部门,应当对《医师执业证书》的准予注册、发放、注销注册和变更注册等,建立统计制度和档案制度。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准予注册、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人员名单邓以,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备案。
第二十二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中华人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和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思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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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2、《医师资格证书》;
3、《医师执业证书》;
4、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生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6、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外。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医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过程中,在《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事项已被变更,未完成新的变更事项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医师执业注册主管部门,应当对《医师执业证书》的准予注册、发放、注销注册和变更注册等,建立统计制度和档案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准予注册、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执业医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