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怎么办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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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办事依据
《注册监理工程师规定》(令第147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工作规程》(建市监函[2022]28号)
主管部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理主体
法定机关
办理主体单位名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事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的注册人员
办理条件
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
聘用单位破产的;
聘用单位被销营业执照的;
聘用单位被销相应资质证书的;
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四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五依法被销注册证书的;
六受到刑事处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计办价格[2022]839号);《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粤价〔2022〕52号)。
注册费:50元/人次;
印章费:0 元/枚。
所需材料
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申报成功后直接打印);
原注册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或到期合同或退休证明;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本人执业印章;
办理条件情形之一的证明
业务表格
《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网络办理流程
企业在注册上登录,填写注册资料上报;
到省注册窗口提交书面材料;
省注册窗口审核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审批,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
020-86373218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电话020-83754273
常见问题解答
一审批结果除了申报锁中查看,还有什么途径查询?
答:可登陆“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在“注册监理工程师审批结果中查询”。
二网上资料填报有误,如何处理?
答:以公司的名义提交书面退回网上资料的申请再传真到020-83754622。
三办理注销手续后,还可申请重新注册吗?
答:被依法注销注册者,当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近三年的继续教育要求后,可重新申请初始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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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即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还有第八十四条,也就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一级建造师原单位不给,扣了证书,该怎么办?
遇到此种情况,此时一定要先保持冷静,不能意气用事,因为靠争吵或者打架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更会让自己陷入不利的局面。首先要了解公司为什么会扣留证书,存在两种情况:
如果是公司出资考取的,需要看当时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比如:公司出资考取的在多久的多少时间内时不能取回的等;如果是个人自费考取的,离职之后公司无权扣留。
如果你的一级建造师证书还没有注册到单位,可以到发证处申报丢失重办,那么以往的证便可作废。
一建证书注册到了原单位,离职一年多了,却扣了证书,不给,这时候该怎么办?
注册一级建造师与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聘用企业无故不予办理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的,必要时候是需要通过正确的法律渠道对该单位进行举报。或注册一级建造师可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
一级建造师原单位把我证书扣了,该怎么注销?
依据《注册建造师办法》第十七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三)依法被销注册证书的;(四)受到刑事处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