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护士职业资格报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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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是同一天开始,最多也就是差一天,护师考试两天,护士一天。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和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扩展资料:
报考条件: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师考试
护资报名填了护理学没有影响。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关于加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22年开始正式实施的。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护理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在两天内完成四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方式。
报考条件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3、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考试内容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护理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考试方式由采用笔试向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过渡。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护理职称考试
报考主管护师的工作年限是从注册初级护师资格证那一天开始算起。
报考主管护师的条件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扩展资料:
注册护士长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A4规格)一份;
2、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或从业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变更工作岗位的申请人,须提交有关转职证明;
7、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原考试成绩或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护士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区别如下:
获取方式不同
护士证经国家统一护士考试合格后先发资格证书,一般由学校发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则是当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后,带着成绩单、资格证、学历证书等,由工作所在医院统一上报到市卫生局,再到省卫生厅注册后,再返发给各位护士。
申报要求不一样
(1)护士证申请要求
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2)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要求
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适用范围不同
护士证是针对护士这个职业的使用者。职业资格证书适用职业比较广泛,分为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农林牧鱼水利业生产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