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 省审核
大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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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杭州市河坊街60号浙江省卫生厅行政审批受理中心)[项目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人]付铁红[联系方法](0571)87709041
[被许可人]个人[有无收费]无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护士办法》第十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护士执业证书》。”
[申报条件]
(1)我省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士)的护理。
(2)外省持《中华人护士执业证书》的换证人员
[材料明细]
(1)我省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士)的护理:
①考试成绩单或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证书复印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2)外省持《中华人护士执业证书》的换证人员:
①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需省卫生厅注销盖章)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④学历证书复印件
⑤外省《中华人护士执业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如已收回,应注明)
[办理流程]
1、我省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士)的护理:统一发放数据后,组织各市卫生局统一制证。具体工作时限参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为20个工作日。
2、外省持《中华人护士执业证书》的换证人员:单位或个人向行政审批中心提交材料,由经办人后,提交到厅医政处,审核合格后发《中华人护士执业证书》。具体工作时限参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为20个工作日。
护士资格证书核发工作流程图
[表格下载]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范本)
[网上受理]
[结果查询]
_jsp
[主要措施]
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卫生厅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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