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护士资格证的委托书
最新回答
因工作原因,本人(名字,居民身份证号,1231,,)现委托XX(性别,居证号。,)前来领取《护士资格证》,至于领取该证可能会引发的诸多问题,本人自愿承担,与发证机关无关。附:本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年月日
一、国内委托书公证: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国外委托书公证
依照《中华人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委托人亦称被人,受托人又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均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总体而言,委托人须亲自向中国领事公证人提出委托书公证申请,并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委托人须提交的基本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护照、居留证明等);或者法人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
2、与房产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如房屋产权证明以及产权是否与他人共有的证明材料等;
3、由委托人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4、由委托人和中国领事公证人共同完成的《公证认证接谈笔录》;
5、由委托人草拟的《委托书》;
6、其他需要出示的材料。
扩展资料: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参考资料:委托书公证-百度百科
执业护士资在每年5月初进行
成绩查询于7月中旬左右开放,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相应查询入口查询
成绩合格证明于9月发放,注意:一些地区不会在网上公布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领取信息,需考生多留意当地卫生局或学校。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成绩合格证明。如代他人领取,须提供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医护之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