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练习册
温柔在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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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戟消逝
1小时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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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区别:
见习护士一般是护士长助手,开始时护士长教你医院具体护士的各项技能。例如注等等等你熟练各项操作之后可以的时候可以通过国家的护士资格考核就可以转为护士了。
在没有熟练之前以没有资格证书一般不可以单独顶班。
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生,在进入医院工作9个月后才能参加全国的护士执业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注册护士在未获取注册证书前,根据相关法律不适应当班医院将护士进院第一年作为见习期,而西方发达国家将未取得注册资格的护士界定为准护士。
建议应聘护士。
烟花巷陌
1小时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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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转正之前的就叫见习护士,说白了就属于学徒一类。也就是实习护士。如果带编的话,也就是护士了,也算是合同工。
见习护士一般是护士长助手,开始时护士长教你医院具体护士的各项技能。例如注等等等你熟练各项操作之后可以的时候可以通过国家的护士资格考核就可以转为护士了。
在没有熟练之前以没有资格证书一般不可以单独顶班。
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生,在进入医院工作9个月后才能参加全国的护士执业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注册护士在未获取注册证书前,根据相关法律不适应当班医院将护士进院第一年作为见习期,而西方发达国家将未取得注册资格的护士界定为准护士。
羁绊少女
1小时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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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指导参加护理学专业(执业护士含护士)资格考试的考生复习应考,特出版了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辅导用书,该册为《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训练题集及考题汇编-护理学专业(执业护士含护士)》,全书分三部分编写:第一部分为同步训练,以大纲要求的单元为单位设题,重在基础训练;第二部分为强化训练,以篇为单位设题,重在强化掌握复习内容;第三部分为考题汇编,收录了历年考试题目,重在提升应试实战能力。
难揣度
1小时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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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你亦要同时要求把申请表格第11页的(在境外的护士注册核实证明)转交内地护士注册证明书的注册机构,以供该等机构填写并直接交回护士局.
你或者可能需要参加实习试,及格后才可成为的登记护士
以下为申请书上的资料摘要
护士局
根据法例第1章《护士注册条例》提出的注册/登记申请
(适用於境外受训护士)
申请须知
1)如欲提出注册/登记申请,请按规定填妥申请表格.
申请人须要求其训练机构向护士局(下称局)寄交其成绩单,详列每一科目的理论及临床实习时数。由於若干所需资料未必会在个别申请人的成绩单上显示,因此申请人另须要求训练机构把申请表格第6至10页有关(受训详情核实证明)及(训练记录)的部分填妥并直接寄回局,以免延误申请.
2)此外,申请人须把申请表格第11页的(在境外的护士注册核实证明)转交向其发出境外的护士注册证明书的注册机构,以供该等机构填写并直接交
回本局.
3)一般而言,申请人在境外的训练/注册机构平均需时三至四个月才可填妥并向局交回(受训详情核实证明)及(在境外的护士注册核实证明).
局只在收齐所需文件后才会审核申请.
拟在(特别是在短期内)受聘为注册/登记护士者,务须留意.
4)申请注册者须完成最少三年的护士训练,申请登记者则须完成最少两年的
护士训练.
要符合注册/登记资格,申请人亦须:
(i)至少年满21岁(适用於注册申请)或年满20岁(适用於登记申请);
(ii)具有良好品格;及
(iii)持有获局不时承认的核证团体所发出的有效证明书,获准从事护
士专业,而该证明书乃足以构成其有足够能力从事护士专业的充分证据者.
未能提供该等证明文件的申请,不会获得局处理.
5)局没有推行相互承认的注册/登记制度.
局会根据申请人接受理论和临�训练的时数及内容,按个别情况审批每宗申请。申请人在境外注册后所取得的护士执业经验,也会获得考虑。申请人必须符合局的规定,才会获准参加执业试.
6)局或会要求申请人先在其注册的地方补足临床实习的不足时数才参加
执业试,又或要求申请人在通过执业试的笔试和实习试两个部分之后,在本港补足临床实习的不足时数。如局要求申请人补足临床实习的不足时数,申请人须於局发出该日起计一年内补足不足的时数,但取得局特别批准者则除外。尽管如此,申请人如在局就补足临床实习时数发出该日起计三年内依然达不到补足时数的要求,申请便会视作无效.
申请人如仍有意参加执业试的笔试和实习试两个部分,则须重新提交申请.
7)执业试分为笔试和实习试两部分.
申请人一律不获豁免执业试的任何部分.
此外,申请人必须先通过笔试,方可参加实习试;并在两个部分均取得合格,才可向局注册/登记.
卫生署官方网站(医护专业人员注册)
_chi/main/main_rhp/main_html
护士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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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生途。
1小时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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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你亦要同时要求把申请表格第11页的(在境外的护士注册核实证明)转交内地护士注册证明书的注册机构,以供该等机构填写并直接交回护士局.
你或者可能需要参加实习试,及格后才可成为的登记护士
以下为申请书上的资料摘要
护士局
根据法例第1章《护士注册条例》提出的注册/登记申请
(适用於境外受训护士)
申请须知
1)如欲提出注册/登记申请,请按规定填妥申请表格.
申请人须要求其训练机构向护士局(下称局)寄交其成绩单,详列每一科目的理论及临床实习时数。由於若干所需资料未必会在个别申请人的成绩单上显示,因此申请人另须要求训练机构把申请表格第6至10页有关(受训详情核实证明)及(训练记录)的部分填妥并直接寄回局,以免延误申请.
2)此外,申请人须把申请表格第11页的(在境外的护士注册核实证明)转交向其发出境外的护士注册证明书的注册机构,以供该等机构填写并直接交
回本局.
3)一般而言,申请人在境外的训练/注册机构平均需时三至四个月才可填妥并向局交回(受训详情核实证明)及(在境外的护士注册核实证明).
局只在收齐所需文件后才会审核申请.
拟在(特别是在短期内)受聘为注册/登记护士者,务须留意.
4)申请注册者须完成最少三年的护士训练,申请登记者则须完成最少两年的
护士训练.
要符合注册/登记资格,申请人亦须:
(i)至少年满21岁(适用於注册申请)或年满20岁(适用於登记申请);
(ii)具有良好品格;及
(iii)持有获局不时承认的核证团体所发出的有效证明书,获准从事护
士专业,而该证明书乃足以构成其有足够能力从事护士专业的充分证据者.
未能提供该等证明文件的申请,不会获得局处理.
5)局没有推行相互承认的注册/登记制度.
局会根据申请人接受理论和临?训练的时数及内容,按个别情况审批每宗申请。申请人在境外注册后所取得的护士执业经验,也会获得考虑。申请人必须符合局的规定,才会获准参加执业试.
6)局或会要求申请人先在其注册的地方补足临床实习的不足时数才参加
执业试,又或要求申请人在通过执业试的笔试和实习试两个部分之后,在本港补足临床实习的不足时数。如局要求申请人补足临床实习的不足时数,申请人须於局发出该日起计一年内补足不足的时数,但取得局特别批准者则除外。尽管如此,申请人如在局就补足临床实习时数发出该日起计三年内依然达不到补足时数的要求,申请便会视作无效.
申请人如仍有意参加执业试的笔试和实习试两个部分,则须重新提交申请.
7)执业试分为笔试和实习试两部分.
申请人一律不获豁免执业试的任何部分.
此外,申请人必须先通过笔试,方可参加实习试;并在两个部分均取得合格,才可向局注册/登记.